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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淮上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1-11 20:07:58

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李某等5人与蚌埠市某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被选为安徽法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8个典型案例之一。

李某等5人向蚌埠市某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提供生产原材料,后因该公司拖欠原料款未付,李某等5人分别向法院诉讼和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法律文书生效后,某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李某等5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570余万元。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向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冻结某公司在徽商银行账户存款80余万元,及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的账户。某公司向法院告知,其经营困难并处于停产状态,法院冻结的其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的账户,系国网电力给付某公司的补偿款专户。国网电力将有600余万元补偿款进入该账户,如法院全额划扣将使该公司恢复生产无望。从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角度出发,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调查,先后三次组织协调,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2018年11月15日,李某等5人与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由某公司先给付申请人178万余元,并就余款给付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申请人请求法院解除对某公司账户冻结并不再采取其他强制措施。2018年12月6日,申请人李某等领取执行款163万余元,按和解协议预留部分款项,待申请人提供新的原材料时再给付供料方。各方的共同努力为某公司恢复生产提供了条件。

本案执行充分体现了法院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有力地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该案执行中,执行法官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方式,慎用强制措施。在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注重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期限,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同时帮助民营企业恢复生产。(孟凡涛 蔡军 王龙江)

(责任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