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推进公益诉讼 打造公益司法保护“安徽样板”

2019-01-14  来源:中安在线

专访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推进公益诉讼 打造公益司法保护“安徽样板”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2015年,我省作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省份,三年来,“公益诉讼”这个以往不为人所知的陌生名词,在媒体上亮相的频率越来越高。1月1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中安在线请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做客演播室接受专访,向大家介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情况,了解三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取得的成绩和亮点。

三年来我省提起公益诉讼389起

记者(以下简称Q):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2015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请问李检察长,制度建立3年来在安徽省的开展情况如何?能不能做一个概括性介绍?

李卫东(以下简称A):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高检院在安徽等13个省区市,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从先行试点到全面铺开,安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法律规定,大力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探索中求真,在攻坚中奋进,累计摸排案件线索9787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09件,其中诉前程序5139件,提起公益诉讼389件,工作有显著成效,创新有突出亮点,成功打造了加强公益司法保护的“安徽样板”。

2018年底,安徽省省委书记李锦斌,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国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等领导分别就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做出批示。2018年12月1日,李锦斌同志在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试点改革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有力度、有创新、有成效,应予肯定。

办理的污染长江系列案件入选最高检十大典型案例

Q:我们知道,公益诉讼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英烈保护法,又建立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公益诉讼制度。在这些领域,我省检察机关三年来共提起了389起公益诉讼案件,这些案件都取得了哪些成就?

A: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聚焦法定领域,强化线索摸排,严格审查把关,切实做到了在人大授权和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全面履职,已提起的389件公益诉讼案件,全部在规定范围内。其中,涉及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252件,涉及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违规颁发土地使用证等国有土地使用类案件14件,涉及违规发放国家专项资金及财政补贴、不依法征收税费等国有财产保护类案件44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75件,英烈保护案件4件。

三年来,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共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湿地2802.5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案值8059.9万元,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4243亩,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148.6万吨,督促关停整治污染企业1308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5.6亿元,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国家补贴资金等国有财产权益价值6.1亿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55.8吨。我省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4个“全国首例”起诉案件受到广泛关注,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2个集体、21名个人被记功表彰,其中被高检院记个人一等功一人、集体二等功一个,六安市“公益诉讼在行动”被评为安徽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办理的“10.12”.“1.26”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系列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立案监督优秀案例、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百姓的食药和环保安全是检察机关关注重点

Q:对于百姓来说,衣食住行是我们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只有吃的安心,住得放心,百姓的健康安全才有保障,才能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安徽省检察机关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绿水青山”这两个方面分别做了哪些工作?

A:坚持以人民对健康环境、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公益问题,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突出环保、食药等群众关注重点。在坚持全面履职的基础上,把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努力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办案力度,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等活动,提升公益保护针对性。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摸排环境资源领域线索3387件,提出诉前程序2033件,提起诉讼252件,均占全部数量的64.8%左右。阜南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促使违法使用近20年的垃圾填埋场关闭封场,70余万吨存量垃圾得以处置,多家中央媒体争相报道。

积极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主动运用公益诉讼手段督促监管机关依法履职、打击损害公益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摸排食药领域线索2797件,提出诉前程序2467件,提起诉讼75件。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巢湖市检察院分别就阮仁付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和王洋、孙斌销售假复方甘草片等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分别判令停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收回未被使用的假药,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还有阜阳市检察院和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分别就一起食品领域侵害不特定多数人合法权益案件提起公益诉讼,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获得人民法院判决支持。

为留下水清岸绿的长江而努力

Q: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安徽省检察机关在长三角生态保护方面都做了哪些努力?

A:突出长三角生态保护发展大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落地落实,不断加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加强区域合作,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树立“一盘棋”观念,强化“大保护”意识,积极打造生态环保司法合力。制定《关于在安徽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长江流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沿江五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73件。

就备受关注的“10·12”“1·26”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案,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34名被告单位和个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及“绝户网”、“电捕鱼”等毁灭性捕捞行为,提起公益诉讼17件。积极保护生态林、公益林等林业资源,针对盗伐滥伐等行为提起公益诉讼29件。部分地市检察机关结合当地特点,就湿地生态保护、固体废物处置、重点河流管护等开展专项活动,办理案件646件。

要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Q:2019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在安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之际,能不能请李检察长谈一谈,在新的一年里,我省检察机关将从哪几个方面着力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A:公益诉讼是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的神圣使命,也是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全省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职能的有力发挥,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优、内涵更丰富的检察产品。特别是要聚焦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这个重中之重,认真办理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系列案件,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要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和食药领域案件办理力度,致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致力维护食药安全。开展专项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活动,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行“消除污染”“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方式,加大执行监督力度,推动生效裁判及时有效执行。

此外,我省检察机关还将积极构建协作机制,与监察机关就职务犯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加强磋商;加强与政府联系,推动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公益诉讼办案机构、办案组织建设,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在省、市检察院设立公益诉讼专门机构。(记者 苏艺)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