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立规为民警执法撑腰

2019-01-17  来源:法制网

◆ 部分民警在执法中遭遇暴力袭击牺牲

◆ 一线民警最期盼的是执法权威和尊严

◆ 如果没有容错机制执法难免畏首畏尾

◆ 群众误解令民警背负沉重的思想负担

□ 法制网记者 刘子阳

“你想过后果吗?”

“最多拘留15天,其次是罚款和警告。”

“你觉得拘留15天没什么事,是吗?”

“人生总要有第一次的尝试嘛。”

2018年11月11日,北京女大学生张某欲携水果刀乘地铁遭民警阻拦后,脚踢、抽打民警暴力抗法,即便被带到派出所仍面带微笑,言语中充满无知无畏。

近日,张某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将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并非个案。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8年年底,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给基层民警送上一份新年大礼,为民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

公安部“规定”的出台有何深意?将对民警执法产生哪些影响?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一线民警和相关问题专家。

回应基层期待

依法履职免责

“暴力抗法本身是对秩序的挑战,是对国家权威的挑战。让民警流血又流泪,损害的不仅是民警个人的合法权益、整个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会直接损害公众安全感、损害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说。

权威数据统计,近40年来,全国共有1.3万余名民警因公牺牲。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里,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003人,因公负伤或致残2.5万人,其中,2017年牺牲361人,平均年龄只有43.5岁。这些流血牺牲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受到暴力袭击、报复伤害、妨害阻碍所造成的。

记者梳理发现,“规定”首次明确维护被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10种情形,根据民警执法中遇到的侵害实际,加入被车辆冲撞、碾轧、拖拽、剐蹭的;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被恶意投诉、炒作的、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隐私被侵犯的等情形,针对性很强。

“虽然之前对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方面有过一些规定,但很多情况下,民警依法履职时受到的侵害五花八门,相关规定不能直接解决民警直面的实际困难。”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青年派出所副所长郝鹏飞说,此次公安部“规定”基本覆盖了现阶段民警面对的各种执法情况。

采访中记者发现,事实上,一线民警最期盼的并不是升职、加薪,而是执法的权威和尊严。“规定”回应了基层民警的这一强烈期待,使得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有规可循。

“规定”指出,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

在郝鹏飞看来,依法履职免责至关重要。他说:“在执法过程中,现场很多情况无法预测,民警能做到的是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职,如果没有容错机制,执法时难免畏首畏尾。”

对此,“规定”要求,民警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

不因舆论影响

不当处罚民警

2018年年底,一段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民警“暴力执法”视频引发网友质疑。随后完整视频曝光,视频显示,一名女子饮酒后推搡、踢踹民警,民警在警告无效后对其进行徒手约束,舆论立刻发生180度大反转。

民警遇到暴力抗法后如何处置?在执法细则中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尽管如此,很多民警还是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息事宁人。

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民警孙文对此感触颇深。他说:“作为一名基层民警,直面群众、依法履行职责时,由于群众的理解程度参差不齐,有时会遭遇误解,甚至恶意投诉,对民警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从而背负沉重的思想负担。”

余凌云认为,之所以频繁出现暴力抗法辱警事件,与公民权利意识急剧上升,但是法律规则意识淡漠有很大关系。民众只重视了自己的公民权利,却没有意识到与权利相伴的是履行公民的义务,包括服从警察执法。公众对于警察的要求越来越高,只要处置中有一些不规范行为,批评的声音往往就非常强烈,导致公安机关对执法民警的责任追究处理偏重,造成一线民警执法有顾虑。

针对基层民警的这种担忧,“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不得受舆论炒作、信访投诉等人为因素影响,不当或者变相追究民警责任,加重对民警的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判断民警的行为是依法履职还是执法过错?

据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韩超介绍,民警执法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专业性,对于民警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以及执法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由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组织公安法制、督察、各专业警种,视情况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群众代表参与,从不同的专业、角度,从法律实体规定、程序规定以及其他专业要求等方面审查民警的执法行为,能够较好地发挥公安机关对相关业务要求掌握更为准确全面,公安机关外部相关领域人员监督更加客观独立两个方面的优势,互相监督、互为补充、良性互动,从而形成更为合法合理、客观公正、更具说服力的意见。

“民警因履行职责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公安法制部门和公安机关聘请的法律顾问、专职律师应当提供必要的法律配合。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民警执法不是单打独斗,背后是各个部门的支持。”孙文认为,此举有助于客观评价民警行为的性质,区分执法过错、瑕疵、意外。

教科书式执法

群众心服口服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警告无效,无关人员请走开,警察开始执法……从口头传唤,到连续3次警告,再到执法方式升级。2018年5月,一段上海警察街头执法的视频走红,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执法”。

近年来,随着执法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形象正悄然发生着变化。上海、辽宁、江苏等地纷纷出现“教科书式执法”。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权威。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8个字是树立民警执法权威的前提条件,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孙文告诉记者,“教科书式执法”走红的背后,反映出民警执法标准越来越明确,要求越来越细致。

“执法规范化是对执法权威的维护,也是对民警最好的保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永忠教授坦言,过去受到个别暴力执法等不规范行为影响,加上网上炒作和推波助澜,公众对民警执法存在一定误解。随着社会的发展,“关门执法”几乎不可能,镜头下执法正逐步成为常态。

“执法权威是建立在民警严格依法履职基础之上的,也只有严格依法履职才能切实提升执法权威。”韩超说,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及时严肃依法依纪查处。

公安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风险高,随着社会对警察期望值不断提升,基层民警的压力不言而喻。

“一线民警每天接触的多是社会阴暗面,导致心理健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不断增大。加上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很容易引起焦虑、易怒、消沉。”孙文认为,聘请专业人员,在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和治疗,缓解和疏导民警心理压力、负担的做法,非常及时、必要。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