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推行《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公众评议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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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安网讯 为建立行政执法公众参与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权公开、透明、有序运行,灵璧县推行《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公众评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行政处罚案件公众评议,是指劳动监察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提交公众评议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的活动,适用于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劳动监察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需将案件卷宗材料及处罚的初步意见提交公众评议团,就案件事实情节、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处罚幅度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由公众进行独立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作为劳动监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参考,将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透明地“晒”出来。
公众评议员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熟悉了解行政执法工作,是一支重要的外部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督促劳动监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李超)
(责任编辑:孙天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