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女法官唐明翠获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杰出干警

2019-02-15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表扬“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秀基层法院院长、杰出干警、百佳干警的通知》,对在2018年“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来安县人民法院女法官唐明翠被表彰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杰出干警。

唐明翠1990年7月安徽大学毕业到来安县法院工作,现任该院执行庭庭长、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直以来,她无论在哪个岗位,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到执行局工作以来,成功执结了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她承办的1438件执行案件,结案标的额达3.5亿元,执行到位1.8亿元。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行动中,她忠诚履职,无私奉献有担当,练就执行艺术,悉心化解矛盾,取得了“结案数最高、实际执结率最高、执行到位率最高、执行效率最高”的好成绩,先后荣获“滁州好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和安徽省“第二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王立武)

用真心守望公平正义——来安法院唐明翠法官事迹

唐明翠,女,1968年11出生,来安县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安徽大学毕业后至来安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一级法官。

2014年被安徽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2015年获得省高院专项工作嘉奖;2017年被安徽省高院评为第二届百姓心中好法官,安徽省委、省政府评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2018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省高院评为2017年度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市中院“执行攻坚”专项工作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省高院表彰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杰出干警。

忠诚履职,无私奉献有担当

2013年3月,唐明翠同志服从组织安排到执行庭担任庭长。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文明执行、阳光执行,既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又要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到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始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刚正不阿、淡泊名利,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执行工作中,展示着执行法官的责任和担当。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新理念、新举措, 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方法,出色地完成了所承担的执行任务。2013年以来,共执结案件1438件,结案标的额达3.5亿元,执行到位1.8亿元。

练就执行艺术,悉心化解矛盾

在执行一起44名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侵犯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20多名村民到县政府上访,给法院的执行带来阻碍。她通过深入村民家中了解到,该案症结涉及部分土地所有权问题。她制定初步执行方案,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并且主动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重新测量界定,拿出了有说服力的科学数据,会同政府和村委会,提出了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妥善执结了此案。为当地政府消除了一起群体性上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打好执行攻坚战,“江淮风暴”显神威

出发!夜幕下、晨曦中、烈日下、风雨中,号令一发,她迅速行动,主动出击。她大胆探索新方法,因案而异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突出重点,打好攻坚战。“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期间,共拘传老赖50人,拘留20人,冻结资金9000万元,查询车辆60台,执行案件417件,有效执结389件,执行到位6000余万元。她用耐心、智慧、“白加黑”、“五加二”,践行着为民的宗旨,积累着人民的“满意”。

她始终坚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当事人,时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多为当事人想一想,这样才能把案子办好,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坚持做到清正廉洁,才能不屈权势,不怕邪恶,不受干扰,公正司法为民。她凭着对司法为民的执着追求,使得一件件执行难案得以圆满执结,一笔笔执行款项送到申请人手中。

一面面锦旗、一块块奖牌是人民群众对她的肯定,她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法官的风采。(宋媛媛)

责任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