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获司法部表彰

2019-02-20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司法部印发决定,通报表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淮南市洞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集体获得“表现突出集体”殊荣,赵剑虹(岳张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王莉(上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胡云云(潘集区司法局副局长)3名个人获得“表现突出个人”殊荣。

2018年,时值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淮南市司法局积极遵循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的各项部署,积极站在推进法治淮南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力打造新时代淮南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安徽日报》《淮南日报》“人民网”“法制网”等重磅宣传推介淮南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市司法局全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等,推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南市司法所建设规范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大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力度。在抢抓全市村(社区)换届选举机遇选优配强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流程化、常态化。

传统经验如何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市司法局立足淮南区域发展实际,着力提升人民调解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突出落实人民调解改革任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工作奖惩机制、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五有”“六统一”等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社会化水平,聚焦社会矛盾集中的行业和领域,探索建立健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物业服务纠纷、信访、电力纠纷、校园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律师调解工作室,“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警民联调员”等多元化解机制,并大力推进由法学等专业知识背景人员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度。山王镇“老娘舅”调解工作室作为地方特色调解工作品牌,还曾荣获“中国好人榜”助人为乐好人和“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荣誉。此外,还以“互联网+”思维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全市1400余个人民调解组织、5000余名人民调解员全部入驻“12348安徽法网”,建立1452个“淘宝式”、个性化公共法律服务店铺(产品),为广大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力推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常态化创新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显著成效,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全年人民调解工作受理案件33190件,调解成功33004件,成功率达99.4%,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维护全市390万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淮南转型提速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次表彰,既是对淮南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也集中展示了淮南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新作为,为淮南司法行政全面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注入了强劲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淮南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重整行装再出发,全力推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常态化开展,为推进平安淮南、法治淮南建设再作新贡献。(苏传君)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