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营造更加良好法治环境

2019-02-27  来源:法制网

□ 法制日报评论员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2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以来,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提出,“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改革开放40年,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迎来了从创立、发展到完善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迎来了从温饱不足到小康富裕的伟大飞跃。这一切都与40年持续不懈的法治建设和法治进步密切相关。如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开放再出发,法治依然是前进道路上的根本保障。

改革发展稳定,法治是基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明确提出,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体现了当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和时代要求。

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规划。会议指出,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法治建设规划要从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出发,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新发展理念,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相适应,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协同,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

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会议强调,要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当前我国立法工作要从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出发,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对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地区相关立法授权工作要及早作出安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统筹考虑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做到立改废释并举。

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入手,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要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要拿出治本措施,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角度,为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顶层设计,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也擘画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美好蓝图。我们都是法治中国的追梦人,只有咬定青山不放松,风雨无阻朝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目标前进,梦想就一定能够成为现实。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