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醉酒驾车 丢了“饭碗”又被判刑

2019-03-06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已深入人心,不少在外应酬的人酒后都会自觉选择找代驾或打车,毕竟酒后驾车的危害大家都知道。而小张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却心怀侥幸,酒后驾车被查个正着,不仅丢了“饭碗”,还被判了刑。   

2018年9月24日晚20时,小张和妻子、孩子在老丈人家喝酒吃饭。饭后,小张驾驶自己的出租车带着妻子孩子回家,车行驶至中联重机北门附近路段时,被设卡查酒驾的民警查获,他当场呼气检测到其酒精含量为85mg/100ml。后经鉴定,小张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09.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凡因饮酒醉驾者,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不仅要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还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对小张进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之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处罚。近日,该案件经三山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小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钱璟)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