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路上人民法院阔步前行

2019-03-12  来源:法制网

编者按

在过去的一年里,有没有那么一瞬间,司法在你心中,留下过温暖,给予过感动?

让我们共同回首:

为执行攻坚,人民法院吹响冲锋的号角,咬紧牙关、攻城拔寨,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为公平正义,人民法院锐意改革,刀刃向内,动自己奶酪,用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范、引领社会风尚;

为服务群众,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键盘+脚板,传统法庭开到群众身边,诉讼服务送到群众指尖;

……

今天本报刊发长篇通讯,寻找过去一年多来,人民法院新时代新征程阔步前行的足迹;倾听过去一年多来,人民法院那铿锵有力的法治足音。

□ 法制网记者 周斌

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前宽阔的台阶上,有一棵百年皂角树,枝干横斜,虬然如舞。

无从考证,当时最高法为何放弃台阶的完整感,留给这棵树生长空间,尊重这棵树生存权利。但毋庸置疑,这棵老树历经了中国百年沧桑,目睹了改革开放40年来的法治进程,也见证了2018年以来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征程的点点滴滴。

2018年,人民法院于更高起点再出发:改革创新,人民法院打破藩篱、勇涉险滩,不断砥砺前行;攻坚执行,人民法院迎难而上、挂图作战,吹响冲锋号角;扫黑除恶,人民法院依法办案、坚持罪刑法定,交出精彩答卷……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在过去的一年多里,人民法院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的征程上阔步前行。伴随着坚实有力的脚步,留下铿锵有力的法治足音。

执行攻坚力度空前

力度前所未有,成效前所未有,实现了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6年3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这句庄严承诺响彻会场。

承诺者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他正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誓言铮铮,提振了全国上下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心,彰显了最高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魄力与担当。可是,也有不少人捏了把汗,面对“执行难”这个硬骨头,周强的勇气和信心何来?

直到两年多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周强道出了立下这句誓言的底气来源: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解决执行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政治环境与法治环境;党和国家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快速发展,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科技支撑;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饶是如此,仍有人认为这几乎是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甚至法院内部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无疑是捅了个“马蜂窝”。

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向记者道出一段历史:1988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执行难”的说法,之后的几十年中,人民法院陆续采取了一些针对解决执行难的重大举措,但“执行难”的帽子始终没能摘掉。

几十年没解决的问题,在两到三年内真地能解决吗?

“看准了的事情,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坚定不移干”。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催人奋进。

从周强作出承诺那天起,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合力攻坚克难,“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数据佐证: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224.6万件,执结2100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万亿元,与之前5年相比,分别上升82.4%、74.4%和164.1%。

时间进入2018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也进入攻坚之年、决胜之年。

行百里者半九十。越到关键时候,越需要咬紧牙关、一鼓作气、乘势而上。

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不久,最高法召开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周强又一次发出攻坚号令:要以昂扬的斗志、敢打必胜的决心和发起总攻的战斗姿态,坚决攻克一切影响实现既定目标的难关,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在之后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周强接连3次来到最高法执行指挥中心,视频连线地方法院,督导检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法院院长要率先垂范、亲自上阵,一竿子插到底”“真刀真枪抓好落实,坚决攻克一切难关”“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慵懒懈怠的,要严肃问责”……督导过程中,这位一直以来给外界“性格温和,举止儒雅”印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展现了其强硬、雷厉风行的一面。

冲锋的号角已然吹响!

亮剑行动、零点出击、雷霆风暴、百日攻坚……各级法院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系列举措,破解了难题,传递了信心,注入了力量。

找人查物难怎么破?网络查控再升级。

最高法与民政部签署信息共享备忘录,案件当事人婚姻登记等信息被纳入查询范围。随着“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不断完善,最高法实现与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目前已为6000多万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4136亿元;查询不动产信息984万条,查询到车辆5142万辆、证券1421亿股。

各地法院积极与本地公安、社保、房管等部门探索建立“点对点”查控专线,将住房公积金等纳入查控范围,实现查控更精准、更高效。

“总对总”+“点对点”,对“老赖”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

被执行人耍赖怎么办?联合惩戒再发力。

随着最高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参与联合惩戒的单位达到60家,惩戒措施覆盖限制高消费、购买机票、高铁票、办理信用卡等11类150项。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247万余次,涉及资金114亿元。

除了这些常规“战法”,各地法院还积极与电信网络公司合作,创新联合惩戒方式,给“老赖”来了场“奇袭”:江西瑞金为“老赖”定制彩铃、辽宁沈阳抖音晒“老赖”、广东英德将“老赖”推送至微信朋友圈……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这样的惩戒格局下,全国已有360多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破解财产变现难;上线运行执行事项委托系统,顺畅异地执行;探索司法援助保险制度,让“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群众感受司法温暖……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破解系列难题。

“各级人民法院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持续发力,特别是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以执行信息化改变传统的执行管理模式、执行查控模式、财产变现模式,方向明确、路径清晰,使我们信心倍增。”刘贵祥说。

执行环境之变,一本发霉的民事判决书有幸成为见证者。

17年前,湖南浏阳的李女士因工伤多处骨折,雇主袁某只支付了不到三分之一的赔偿款就不见了踪影。一拖十几年,李女士手上的判决书都发霉了,对拿回赔偿也不抱希望了。让她没想到的是,法院始终将她的事放在心头,2016年冻结袁某账户划扣了8100元,2018年6月又想尽办法联系上了袁某。最终,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除了尾款,袁某妻子还给了李女士5000多元救济金,以示歉意。

2018年,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890万件,执结78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57万亿元,同比增长13.77%。

言必信,行必果。三年有成。

权威专家评价说,这场执行攻坚战,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士气,力度前所未有,成效前所未有,实现了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为国际民事执行法治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公正审判导向明确

确保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判结果公正,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2018年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消息一经公布,就有网友评价说:从这样一个案子,读懂了司法公正。

这究竟是怎样的判决,竟能获如此评价?

这起案件本就自带热点:杨某劝段某不要在电梯内吸烟,孰料杨某离开后段某因心脏病发作猝死,杨某被推上被告席。

郑州市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劝阻吸烟者杨某的劝阻方式理性、平和,与吸烟者段某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判决一出,引来点赞无数。理由很简单:人民法院用公正裁判,明确司法价值导向,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归根结底就是四个字:司法公正。

这四个字,也是科班出身的首席大法官在无数次会议中强调的:“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判结果公正,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过去一年多,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的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着“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的态度,严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判决认定朱振彪属于见义勇为,应予支持和鼓励,不承担赔偿责任;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判决被告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许水云诉婺城区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再审案,认定强拆违法,责令区政府赔偿……

一起又一起判决,既符合人民群众的朴素认知,又契合社会大众对公平正义的直观理解,生动诠释了司法公正的内涵。

同在2018年1月,人民法院不仅因司法公正获得点赞,也领到了考验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的伟大斗争拉开序幕。

一起起黑恶案件被依法处理,一大批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一个个“保护伞”被连根拔起……一年多来,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依法严惩“村霸”“市霸”,强力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历史深刻地昭示:扫黑除恶,只有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才能行稳致远,走向胜利。

从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到推动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从编写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到制定“套路贷”“软暴力”等法律适用文件,“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是人民法院坚持贯彻的基本原则,做到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

高标准、严要求怎样做到?

黑恶犯罪往往案情复杂,罪名较多,证据庞杂。为此,最高法迅速组织两期扫黑除恶培训班,对全国800名来自高、中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长以及部分基层法院的分管副院长进行专题培训。最高法副院长姜伟说,要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办案的信心与能力,提高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质效,带动扫黑除恶审判水平的整体提高。

记者曾旁听了山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周传智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注意到一个细节:此案涉案金额,公安机关提请起诉时为79万余元,检察机关起诉时为75万余元,法院最终认定为73万余元。

“一切以证据说话。”承办法官如是说。

办案之严谨,可见一斑。

法槌声声,正义昭彰。

天津穆嘉案、山东吴学占案、广东刘永添案、湖南曾宪波案、山西“小四毛”案……截至去年11月中旬,全国法院一审受理涉黑犯罪案件657件、审结262件2503人,一审受理涉恶犯罪案件5403件、审结2677件13666人,重刑(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率分别达53.98%、23.37%。

对恶性犯罪,侵害弱势群体的违法犯罪,法院从不手软。从杭州保姆纵火案到米脂杀人案,从赵志勇等性侵女童案到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法院依法严厉惩处,获得社会广泛认同。

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防范冤假错案,是司法机关必须守住的底线。

一年多来,人民法院以敢揭丑、不护短的勇气,加快纠正冤错案件。安徽“五周杀人案”、江西李锦莲故意杀人案、吉林刘忠林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的纠正,有力彰显人权司法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深圳鹦鹉案发生后,最高法运用特殊减轻制度,核准二审法院将当事人刑期从5年改判为2年。

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说:“刑事法官要提高对社情民意的理解力、洞察力,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确保案件裁判合乎常情常理和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一诺千金。

深化司改坚定不移

细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北京正义路4号中国法院博物馆,四份《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静静地躺在橱窗里。

俯身细看,只见“一五纲要”开篇写道:面对挑战,人民法院不改革没有出路。

改革的决心穿透纸背,改革的意志坚定不移。

一位已退休的老法官向记者回忆说,“一五纲要”提出改革势在必行的理由包括:司法活动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产生、蔓延;现行法官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审判工作专业化要求;审判工作的行政管理模式,不适应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等。“如今看来,依然振聋发聩”。

迎难而上,破局开路,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人民法院朝着公正司法不断迈进。但由于种种原因,在之前的改革中,一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始终没有触及,或没能解决。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整体部署,也启动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最高法适时出台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对涉及法院系统的改革进行了再细化,确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从司法责任制试点到全面推开,从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到相继设立6个最高法巡回法庭,从庭审实质化到认罪认罚从宽……人民法院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司法改革没有退路,也不能有任何懈怠。

“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路上勇者胜。坚持司法改革永远在路上,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周强话语铿锵。

如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李少平说了16个字:“更大信心、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

2018年以来,最高法5次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法院披荆斩棘、滚石上山、闯关夺隘,持续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细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释放改革的红利。

改革有大智慧——

人民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最高法印发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继上海之后,浙江、青海等地出台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框架意见、分工方案,推动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作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人民法院将信息化建设放在与司法改革同等重要的位置,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助推司改加速度。

上海法院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将证据指引、程序规范等嵌入办案系统,实现司法改革与现代信息科技的深度融合,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义深远。江苏苏州法院探索形成覆盖立案、审理、裁判整个诉讼流程的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大大提升审判质效。

改革有大气魄——

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蹄疾步稳。最高法与中央编办联合印发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截至2018年年底,天津中、基层法院和上海基层法院均已完成这项改革任务,多数省份制定改革方案,有力推动审判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简化办案层级、落实司法责任制。

成熟完善的阳光司法机制逐渐形成。最高法发布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并上线运行全国法院统一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为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查询服务。

遥想2017年8月,中国裁判文书网访问量破百亿次时,舆论还在讨论“这说明了什么”。转眼一年多过去,中国裁判文书网访问量已经翻倍达近230亿次。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名副其实。

改革有“大肚量”——

2018年6月11日,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最高检检察长张军首次列席会议。

周强说,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此后,各级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在全国全面推开。

改革进展到底如何?

突出重点、挂牌督战,真刀真枪促落实。最高法印发司法改革督察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改革落实长效机制,由5位院领导带队,分赴全国45家法院就司法责任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开展督察,做到“现场有反馈,事后发通报,及时抓整改”,通报点名批评20多家法院,要求限时整改。

中流击水,奋楫者进。如今,最高法五五改革纲要已经出台,人民法院再一次站上改革的潮头,从新的更高起点上出发。

司法为民永无止境

从立案登记制全面推开到探索实行跨域立案,从上线应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到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司法为民永无止境

前不久,一场穿越千里的庭审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演。承办法官坐在审判席上,身处另外两个城市的原、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出现在屏幕上。身份确认、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顺利进行。

这就是“宁波移动微法院”——这款微信小程序借助人脸识别、远程音视频等技术,实现移动在线立案、送达、调解、开庭、执行等,让当事人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早在2013年,“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被明确为人民法院工作主线。从立案登记制全面推开到探索实行跨域立案,从上线应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到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人民法院采取系列措施,践行人民法院为人民。

“司法为民永无止境。”周强指出。

初心不改,不负时代。过去一年多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为导向,借助信息化手段,着力解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科技革命,服务于民。人民法院紧紧跟上信息化浪潮,推动“互联网+诉讼服务”新形态,促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

“智慧法院导航系统”、北京法院微诉讼平台、上海法院诉讼服务机器人2.0版、重庆法院“易诉”智能平台……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55%以上法院实现网上立案,51%以上法院实现电子送达,1300多家法院提供跨域立案服务,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各级法院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北京法院建立“多元调解+速裁”机制,深圳前海法院搭建国际商事诉调对接平台等,加快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穿越时空,“枫桥经验”走向网络。2018年2月,由最高法开发建设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正式上线,全国1258家法院、2472个特邀调解组织、1.8万余名特邀调解员入驻其中,全年在线化解纠纷超5.3万件。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

从发布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的司法解释,到推动出台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从出台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到发布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最高法率先垂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走出北京东交民巷,“家门口的最高法院”来到群众身边。一年来,6个最高法巡回法庭积极探索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案件在哪里,法庭就开在哪里。

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扎根西北巡回区,远赴新疆开展巡回审判,不久前,六巡利用两天半时间,巡回乌鲁木齐、吐鲁番和霍尔果斯等三地市,连调带提,一次性办结5起案件,受到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是人民法院的窗口单位,也处于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各地法院多措并举规范窗口服务质量。2018年6月,辽宁法院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8项举措中有5项针对这两个窗口单位,明确服务行为标准,不得出现“不清楚、不知道”等生冷硬的用语,坚决杜绝生冷硬态度。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最大的“民生工程”。最高法发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3个司法文件,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等,解决涉案困难群众燃眉之急。

2018年,全国法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62万件,救助涉案困难群众5.75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8亿元。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从群众最期盼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痛恨的地方改起,各级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暖,感受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主动作为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深圳、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西安,两个“新型法庭”挂牌——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专司跨境商事纠纷案件。这是发生在2018年6月的事。

两个国际商事法庭的由来,要从当年1月的一次会议说起。

2018年1月23日,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改革创新的重要文件,有助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稳定的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最高法就是这份《意见》的起草者,自然也就成为落实《意见》、设立两个国际商事法庭的组织者。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不吝赞美之词:“这宣示了中国司法机关为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积极态度和坚强决心,彰显了最高法服务党和国家战略决策的大局意识和司法担当,反映了司法机关适应国际争端解决的现实需要而创新司法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意识和进取精神,展现了人民法院尊重国际商事司法规律和特点、提高商事审判质量的法律意识和科学态度。”

服务大局远不止这一项。这一年多来,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正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司法是靓丽名片——

从召开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到举办世界执行大会,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到挂牌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最高法加快国际交流合作,努力服务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外商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审理法国迪奥尔公司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等,有力促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为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最高法出台互联网法院审案司法解释,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基础上,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启动全球首个异步审理模式,新设的两家互联网法院仅仅3个月就合计立案超4800件,审理了“抖音维权案”等一批典型案件,为加强全球互联网司法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打好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司法是有力保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最高法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各级法院不断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2018年共受理环资刑事一审案件2.6万余件、审结2.5万余件,同比分别上升16.51%、13.19%。

与此同时,北京、河南等地积极推动环资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江苏、湖北等地开展区域司法协作,山东、福建等地探索异地修复、替代修复等恢复性司法,打出一套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组合拳,努力让老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严惩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腐败犯罪,加大定点扶贫力度……人民法院全力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司法是忠诚卫士——

2018年5月31日,庄严的最高法大法庭内,物美创始人张文中案再审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这无疑向民营企业家释放了极为积极的信号——为民营企业提供平等法律保护,中国司法在行动;同时也为公正的法治环境就是最优的营商环境这一概念提供了生动的注脚。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在行动。”最高法副院长张述元说,既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也要全面清理、完善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既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也要进一步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力度。

从张文中案改判到顾雏军案再审开庭,从四川法院纠正办案机关非法扣押天新公司合法财产到河南法院助力新飞公司破产重组……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法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要求,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撑腰。

在2018年11月发布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首次进入全球前50名,位居第46位,其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球第6位,“司法程序质量指数”位列全球第1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

2019年的春风格外暖人,台阶上的百年皂角树再吐新绿。人民法院仍将奋力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皂角树下再出发,让时间见证。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