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中院强力推进“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

2019-03-26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的实施方案》,池州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全省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3月18日至4月7日开展“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此次执行行动以涉金融案件执行和强制腾退为主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中院执行庭庭长任组长,各县区法院执行庭负责人任副组长,市中院执行局干警为成员的“涉金融案件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督办涉金融案件执行活动。确定活动目标,通过为期20天的专项执行活动,提高涉金融案件的结案率及执行标的到位率,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做到基本执结,并建立涉金融案件执行定期清理的常态化机制。

迅速排查梳理。本次活动内容为涉金融案件执行和强制腾退,两级法院迅速展开对相关执行案件排查,对照实施方案要求梳理出纳入统一行动的案件,并做好台账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共梳理出涉金融执行案件170余件,强制腾退案件10余件。

精心安排部署。两级法院对梳理出的案件,研究整体执行计划和方案,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同时,将统一行动与提升案件质效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严防因统一行动而疏忽案件质效,造成案件质效指标的下滑。对任务重,执行力量不足的法院,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组织保障,确保统一行动取得成效。对梳理出的涉金融案件,尤其是有财产的案件,逐案制定执行计划,挂图作战,务求实效。对需要强制腾退的案件,逐案制定腾退方案,重点案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报告,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监督、见证。

强化执行措施。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加大、加快财产处置力度,加强与资产评估工作机构的衔接;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情形,依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在媒体曝光,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征信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已经对涉金融担保的38名公职人员分别进行约谈,对其释明法律、政策,敦促其克服侥心理、积极履行义务;对其中24名承担还款义务的公职人员采取了冻结公积金账户、扣留工资等强制执行措施;执结涉公职人员保证担保案件30余件,执结到位金额200余万元。

下一步,池州两级法院将按照省高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对涉金融执行案件和强制腾退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执行效率。同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不动产登记部门、车辆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情况。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进展,与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反馈春季统一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凝聚合力推动“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裴忠伟)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