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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祁门法院“春雷行动”再传捷报 实现债权700万余元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9 21:07:38

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执行祁门农商行申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裁定:将司法网络拍卖程序中流拍的三处标的物进行以物抵债,为祁门农商行实现债权700万余元。

据悉,祁门农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山市三星电器有限公司、徐某设、徐某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祁门县法院对未依照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三星电器公司抵押给祁门农商行的两处工业用房、一处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共计8145.38㎡)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评估、拍卖。

经评估,上述标的物的市场价值为991万余元,第一次以842万余元的价格推送至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在降价10%后进行第二次拍卖,以758万余元的价格再次流拍。

此时,祁门农商行向祁门县法院提出以物抵债申请,同意按照最后一次流拍价758万余元将这块8000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收入囊中,即将被执行人的资产作价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以清偿债务,对于剩余债务,被执行人继续清偿。执行法官随即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并送达给申请人祁门农商行和被执行人双方当事人。

依照相关司法解释,对拍卖过程中的“以物抵债”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拍卖未成交的情况下,准许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以本次拍卖的保留价接受该财产抵债。“以物抵债”既可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尽快得到实现,又可以使债务人避免因降低保留价拍卖而遭受损失,还可以减少再次拍卖而增加的费用,提高执行的效率,祁门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如是说。

至此,本案通过以物抵债方式,祁门县法院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绝大部分经济损失,该起涉及金融机构的重大执行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据了解,为了维护金融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祁门县法院前期部署开展的“春雷行动”将涉金融案件作为重点突破案件,本起案件执结正是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后,祁门县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努力维护和兑现涉金融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汪美群)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