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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扫黑除恶进行时】池州“自选动作”提升打击质效
稿件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时间:2019-04-08 08:57:47

【扫黑除恶进行时】池州“自选动作”提升打击质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池州市公安局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战法创新,初步形成了具有池州公安特色的专项斗争“自选动作”,不断提升专项斗争质效。

该市公安机关创新实行“三会”机制,即:市公安局和各县、分局扫黑办实行“周例会”制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实行“月例会”制度,市公安局党委和各县、分局党委实行“季例会”制度,梳理工作、分析不足、研究解决问题,整体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精准性明显提升。

在专案侦办工作中,一方面,既夯实专案组长主体责任,又压实领办领导督导责任,确保专案快速推进、打深打透、顺利诉判;另一方面,发挥各级法制部门对证据把关力量,借助各级检察机关在立案、批捕、移送起诉前案件把关力量,借助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力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办成铁案。

同时,创新实行“一案一报告”机制。在侦办黑恶案件和治乱案件中,办案单位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后三日内,将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整理后形成“一案一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扫黑办、省公安厅扫黑办,为准确决策提供服务。

该市公安机关还创新实行“一案一分析”机制。对侦破的黑恶案件和治乱案件,在案件移送起诉后一周内,办案单位向市公安局上报案件剖析报告,市公安局逐案进行分析,形成“一案一分析”报告,既总结案件侦办情况,又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并提出司法整改建议,上报作为决策参考。各办案单位根据市公安局“一案一分析”报告,向相关行业部门发出《涉黑涉恶风险预警通报》,推动行业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合力根治问题。目前,市公安局共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上报“一案一分析”报告12份,找出监管薄弱环节29处,提出针对性司法整改建议29条。(记者 李晓群)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