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铁路法院受理涉15亿债权企业破产清算案

首次通过公开竞争选任方式指定管理人

2019-04-17  来源:法制日报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安徽省徽商集团创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近日在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召开。由于该案涉及债权人多、债权额大、债权关系复杂,该院首次在全市法院系统通过公开竞争选任方式,选出综合业务能力突出的中介机构作为管理人,履行管理处分债务人财产、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职责。

据了解,创元公司于1999年成立。成立之初是国有企业,从2001年起,经过十次的股权更改和经营范围更改,目前,该公司为混合所有制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股东为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设计施工、房地产投资等,在芜湖、宣城等地有子公司以及房地产项目。

由于债务人自身资金有限,子公司项目前期投入过大、大量民间融资成本过高,自2015年以来发生了大量诉讼,使公司陷入困境。此后,公司主要人员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基本处于停业状态。

2018年10月8日,最大股东徽商集团作为债权人,以创元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创元公司进行破产审查。该院报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裁定将该案交由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了由院长杨艺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进行审理,于同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这起破产清算案。随后,该院发出公告,明确债权申报的地点、截止日期等事项。记者了解到,目前申报债权15亿多元,涉及债权人50多人。

考虑到该案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房地产业务、众多关联公司等因素,债务关系复杂,需要综合能力突出的管理人来负责,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改变通常摇号指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方式,在全市法院系统中首次采取公开竞争选任的方式择优选任。

为了保证竞争选任的公开公平,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向上级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主要是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清算公司等)发送公开竞选通知,再根据中介机构提供的材料以及综合业务能力,特别是办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经验、驻点办案人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科学评分,选定“排名”靠前的机构进入第二轮面试。经过评审会的综合判断进行不记名投票,最终指定得票数最高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履行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职责。

经过前期大量的工作,创元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到场债权人共38名,徽商集团被依法指定为债权人会议主席。最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债权核查异议期限的议案》《书面邮寄方式进行表决的议案》。接下来,法院将继续接受其他债权人申报债权,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