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
长安网群: 合肥 淮北 亳州 宿州 蚌埠 阜阳 淮南 滁州 六安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铜陵 池州 安庆 黄山 广德 宿松
 
安徽长安网首页>> 扫黑除恶进行时>>  
扫黑除恶进行时
泗县一派出所原副所长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一审获刑2年2个月
稿件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19-05-06 09:48:19

泗县一派出所原副所长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5月3日,泗县公安局大庄派出所原副所长王伦墩徇私枉法案,在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伦墩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2月22日,泗县大庄镇村民许雅杰、陈尚尚等人在泗县大庄镇大庄街“今夜皇朝”歌吧酒后滋事,将梁某等人打伤,泗县公安局接警后,由时任泗县公安局大庄派出所副所长王伦墩负责办理。同年3月18日,王伦墩从办案系统上呈请对许雅杰、陈尚尚等三人进行刑事拘留。后泗县公安局民警谷某找到王伦墩,请求不要拘留陈尚尚,并送给王伦墩现金人民币3000元。同年3月25日,王伦墩在负责案件审核民警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李某账号和密码登录办案系统将呈请拘留报告审批“退回重填”。其后,许雅杰父亲为让王伦墩不再继续调查该案,送给王伦墩现金人民币5000元。后王伦墩既未对许雅杰、陈尚尚等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未对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将该案长期搁置,致使许雅杰、陈尚尚、彭子威等人直到2017年9月才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期间,陈尚尚参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伦墩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属情节严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承办该起案件的大庄派出所原副所长王伦墩既未对涉案的许雅杰、彭子威、陈尚尚等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未对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将该案长期搁置,致使许雅杰、彭子威、陈尚尚逃避刑事处罚,多年后才被追诉。陈尚尚因涉黑犯罪现已被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另案处理。

法院认为:王伦墩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许雅杰、彭子威、陈尚尚等人寻衅滋事案件”中,依法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予以追究上述三人的刑事责任,但由于其接受他人的钱款,将该案长期搁置,致使许雅杰、彭子威、陈尚尚长期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直至2017年11月许雅杰、彭子威才被追诉,陈尚尚现另案处理。其行为属于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构成徇私枉法罪。鉴于被告人王伦墩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王伦墩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记者 陈成)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