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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黄山区法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职业放贷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5-08 20:43:13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高息放贷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民间融资,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放贷行为的治理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维护司法权威,有力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避免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

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摸排近三年民间借贷案件后,梳理出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并组织召开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并形成《关于办理职业放贷案件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治理职业放贷现象,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该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目前该院已将《会议纪要》及《职业放贷人名录》抄报上级法院,抄送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银行、区税务局。

《会议纪要》从审判执行多个方面入手,对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实现非法利益合法化进行了严格规制。比如,已经列为职业放贷人的原告在立案前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中明确了违法放贷的特征及诉讼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能起到警示不法放贷人,预防职业贷、“套路贷”和虚假诉讼的作用。

职业放贷人,指的是从事高息放贷,俗称“放高利贷”的个人,或是资金实力强但挂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名头,向个人或企业从事民间放贷的单位。市场上具有大量急需资金而贷款无门的企业或个人,另有一批经营积累、意外所得或常年积蓄的闲散资金缺乏投资渠道,在监管不力、法规不严的刺激下,资金需求与投资热情各取所需下迅速结合,导致数年来社会上高利贷之风盛行,不少人发了财。

“职业放贷人”的出现,往往伴随着高利贷、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或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暴力收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虚假诉讼、假证伪证等扰乱诉讼秩序行为高发领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务必注意防止就案办案,严格审查职业放贷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避免将职业放贷行为作为普通民间借贷处理。

随着国家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展,司法领域也逐渐从严规制职业放贷行为。黄山区法院将不断提高警惕和严把司法标准,加大不予支持和违法移送力度,让职业放贷人最终守法“收手”。(钱伟)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