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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南谯法院因案施策 司法护航民营经济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5-09 15:40:03

民营企业的经济发展,始终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近年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把护航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与“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民营经济不离场,司法保护不缺位,全力为全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多用调解少下判决,减轻民营企业诉累。“现在很多案子争议大,闹完一审闹二审,又是上诉又是开庭,好不容易搞了一年半载终于审下来了,即使一切都尘埃落定,还拖着不履行……这样下来,案子一拖再拖,双方当事人和法官都陷入没完没了的诉累之中,到最后谁都没有得到好处。”南谯区法院乌衣法庭副庭长孙春孺如是说。面对繁琐的司法程序,民营企业更是耗不起。在孙春孺办理的一起江某诉滁州某房地产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江某主张其承包地中种植的苗木因滁州某房地产公司施工受损,要求该公司赔偿苗木损失近20万元,但该公司并不认可诉请事实。如果下判决,不仅需要确定因果关系,还需要评估损失,耗时耗财,滁州某房地产公司还有可能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在孙春孺多次现场查勘和反复调解之下,江某和滁州某房地产公司都作出相应让步,滁州某房地产公司赔偿江某6万元并一次性付清。2018年以来,南谯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1937件,其中调解结案1123件,调解率达58%,其中涉及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纠纷686件。

审慎查控生道执行,盘活民营企业发展。近年来,对涉及民营企业是被执行人的案件,南谯区法院注重生道执行,依法依规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尽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持并逐步恢复其“造血功能”,为民营企业脱困赢得机会。合理慎用失信限高惩戒措施。在对涉诉民营企业采取失信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时,既保持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高压态势,同时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发展前景但暂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方式,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2018年以来,受理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执行案件682件,执结321件,到位标的2.96亿元,42%的案件通过促成执行和解方式执结。合理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在办理江苏某建设集团公司30起近3000万元被执行案件中,南谯区人民法院努力寻求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严格适用冻结、扣划等措施,尽可能为该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产和往来账户,积极协调申请人撤回执行和动员该企业主动履行,并依法为该企业减免执行费64982元,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合理慎用破产程序。坚持“多重整、少清算”原则,对经营一时陷入困境、尚有挽救希望的民营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等有利于民营企业继续存续的司法程序,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近年来,通过破产程序成功重整企业1家,破产清算4家。

慎重裁定执行终本,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借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营造的良好环境,对于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南谯区人民法院坚持因案施策、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以非常措施、非常手段强力兑现民营企业的胜诉权益,让民营企业家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实现服务保障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如滁州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某变电公司建设工程合同一案,某变电公司已人去楼空,名下仅有一处在建工程。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启动对该在建工程进行司法拍卖,最终将某变电公司欠付的工程款近70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对暂时不能执行兑现的,在穷尽各种渠道、各种方式的查控措施之前决不放弃,对经查可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严格把关。2018年以来,受理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498件,执结292件,执行到位标的2.03亿元。(陶虎 王中杰)

(责任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