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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百善镇践行“枫桥经验”促进基层善治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5-17 17:30:20

安徽长安网讯 “以前三座坟就横在家门口,现在迁出后进进出出可方便了,十几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5月6日,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鲁店村村民张纪宝向前来采访的记者介绍说。

2007年,张纪宝在省道303路边自家宅基地建房时,房前靠路边就有三座坟,后多方找到坟墓归属,但由于各种原因,对方始终不愿迁坟。2017年,在外打工多年的张纪宝返乡创业,把沿道路的住房改成门面房,做起了电动车销售维修生意。而正对着门面房的三座坟却成为张纪宝的一块心病,“不仅影响了生意,而且心里总感觉别扭,反映了多年也没有解决。”去年下半年,鲁店村“两委”换届后,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张纪宝把迁坟的事反映给新上任的村党总支书记孙超。孙超了解情况后得知,这三座坟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老问题,由于当年省道303没有扩建,路边都留有一些坟墓,其中这三座坟墓的亲属为临近的四铺镇颜道口村的一户村民。考虑到要跨镇村协调,孙超把这一情况反映到镇里。在百善镇党委书记化学重视协调下,经过百善镇调委会和鲁店村调委会多次上门面对面调解,双方于2018年12月16日达成协议,由张纪宝支付迁坟费用,对方同意于今年清明节前完成迁坟。

鲁店村迁坟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百善镇践行“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去年下半年以来,百善镇紧抓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的重要契机,在全镇范围内大力推广践行“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经验,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原则,百善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了镇、村、自然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成立了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正副组长,综治、信访、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民政办、城建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建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警民联调室、信访调解室、驻次中心调解室、徐家茶馆调解室、乡村旅游调解室以及各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组依托理事会建立了村民调解小组。

在调处运行方面,百善镇实行分级调处机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村民小组或乡村理事会调处,一般矛盾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调处,针对重大矛盾纠纷,迅速召集镇领导、各部门、相关村参加的矛盾化解工作组,及时化解“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强化超前预防功能,让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践行“枫桥经验”以来,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20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0起,防止“民转刑”案件6起,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促进了基层的善治。

百善司法所所长蔡跃文介绍,百善镇成立以青年人民调解员为主要成员的法律服务队和以老村干、老教师等为主要成员的“五老”调解队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法律知识宣传,提升群众法律知识水平,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率。同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调解职责,每月由镇司法所对调解员进行纠纷发现、预判、调解技巧的培训,实现纠纷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小。

“基层矛盾调处头绪复杂,引导当事人细算风险、金钱、时间、亲情、信誉‘五笔账’,让他们主动配合是纠纷调处的关键。”蔡跃文说,今年以来,百善镇境内未发生一起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和谐。 (吴永生)

(责任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