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举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

2019-05-31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5月29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审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案件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了解,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全市除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一审刑事案件指定由龙子湖区法院审理后,龙子湖区法院不断进行机制创新,逐步形成特色工作形成体系。在会上,龙子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勇通报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近年来,龙子湖区法院把未成年审判工作作为特色工作来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圆桌”审判融入司法关怀,专业陪审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判后延伸丰富帮教内涵,法制宣传追求入脑入心,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2014年底,该院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少年法庭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今年2月,又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过去两年,龙子湖区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1件、204人,涉及盗窃、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奸、贩卖毒品、寻衅滋事等,审结141件、204人,结案率100%,无发回、改判、信访案件;受理涉少民事案件61件,审结61件,涉及抚养、变更抚养、探视权、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某个人、某个部门的事,它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综合施策。龙子湖区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套自己的经验模式。

发现问题,献言献策,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发现网吧业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而诱发犯罪的案件数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50%左右,数量之大令人惊讶。因此,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对相关网吧做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倡导全社会共同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其次,以预防为主,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龙子湖区法院主动与辖区教育部门联系,在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校园”活动,由法官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运用典型案例定期授课,以案释法,出黑板报指导学生知法、守法,在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法官参加多种形式的综治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分发宣传单。在法制宣传方面做到“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立体法制宣传。在全省举行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知识”竞赛中,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法官代表蚌埠队参赛,获得全省第二名。

再者,宽严相济,人文关怀注入少审工作。龙子湖区法院利用少年审判工作的良好基础,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法庭,少年审判专业化。龙子湖区法院率先在全省挂牌成立单独建制的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并配备综合素质高、热心青少年工作、年富力强的人员专门审理涉少案件,制定《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审判工作流程(刑事)》,流程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和犯罪特征,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落实在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该流程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了细化,使涉少审判程序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宽严相济,也做到宽容不纵容。对未成年人犯罪,准确把握好宽严的尺度。在具体考虑其实施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其是否初犯,归案后是否悔罪,以及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从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对于恶习较深,同时家庭监护和社区监管不能落实的,体现适度从严的一面。

“量体裁衣”,用情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设置上,采取“圆桌”审判,能够让法官与失足少年“零距离”沟通和交流。法庭上没有铁铸的囚笼,未成年被告人不穿囚服,不用戴冰冷的手铐。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围坐在圆桌旁,缓和了法庭给未成年被告人造成的紧张气氛,减轻了未成年犯罪人对法庭审判的抗拒。聘请团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两名具有国家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为人民陪审员,将心理疏导机制及评估引入少年审判工作,在庭审时营造一个缓和、宽松而又不失法律尊严的气氛。

跟踪帮教,助“迷途”青少年早日回归社会。与相关单位密切联动落实帮教。龙子湖区法院、龙子湖区司法局共同签署协议,建立“关爱青少年”工作联络制度。对法院判决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做好后期帮教工作,根据未成年人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的不同情况,制定详细的方案,使法院、户籍地司法局、实际居住地司法局无缝对接,把帮教工作落实到实处,定期进行回访。两家单位制定了具体要求,确定了联络员,定期开展工作,使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帮教以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对未成年犯的判后跟踪帮教、回访是“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延续。为巩固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成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重新犯罪,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公民,龙子湖区法院注册网名为“心灵家园”的专用QQ号。法官对少年犯以在线解答或以留言方式,对少年犯所作的思想汇报、提出的咨询及求助信息,及时作出回应和帮助。对少年犯思想上出现的波动及时给予引导,对他们取得的进步予以鼓励,对涉及到少年犯重大权益的问题,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符合复工、复学条件的少年犯,判决生效后,“心灵家园”的法官们在未成年犯们遇到困难时会亲自上门做好复工、复学的有关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口头、书面的司法建议,积极为少年犯创造条件,使其能重返校园或工作岗位,继续完成学业或成为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公民。(盛欢欢 吕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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