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一起执行案件执结 两家民营企业点赞

2019-06-03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5月27日,来自上海市闵行区某科技公司的一笔45万余元的执行款项汇入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随即执行法官签发《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至此,涉及两家民营企业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执结。

2016年9月,黄山天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闵行区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天时公司向闵行公司提供总价值635500元的交流充电桩。合同签订后,天时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闵行公司除支付186000元外,尚欠天时公司货款449500元,经索要货款无果,天时公司诉至法院。案经该院审理,双方约定由上海闵行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后因闵行公司在期限内未归还货款,2019年4月,天时公司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在与双方电话沟通时,法官了解到双方是多年的生意伙伴,且一直以来合作关系不错,此次货款未能如其偿还原因是闵行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请求法官帮忙协调,与对方沟通能否暂缓半个月履行。承办法官告知双方企业要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并敦促闵行公司尽快履行义务。在此基础上法官通过无数次与双方的电话、微信联系,5月27日被执行人上海市闵行区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来到黄山处理此事。当两家民营企业在签收《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时,天时公司代表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深表满意,而作为被执行人企业深为黄山法官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折服,由衷感慨:“感谢法院消除了两家企业的误解,今后还是良好的合作伙伴……”(洪声润)

责任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