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开军充分肯定濉溪县法院探出查封“手机靓号”这一执行新路

2019-07-11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濉溪县法院查封手机靓号促成案件执行和解》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濉溪县法院查封“手机靓号”这一执行创新举措,他表示,依法查封虚拟财产“手机靓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应新型财产形态变化而探索的一个现实创举,具有一定典型意义。

濉溪县法院近日在杨某和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创新工作方法,首次通过查封“手机靓号”的方式,促成案件执行和解。该案涉案标的额14余万元,经濉溪县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濉溪县法院依法裁定确认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此后任某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任某有可供执行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申请执行人杨某也未能举证任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意外发现任某使用的手机号码尾号为6个“1”,作为虚拟财产具有一定市场价值,法院可以依法查封及拍卖。濉溪县法院遂依法制作执行裁定书,并向中国移动安徽濉溪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该公司协助查封被执行人任某的手机号码。中国移动安徽濉溪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其权限不够,后经中国移动安徽淮北分公司请示中国移动安徽省分公司后,中国移动安徽淮北分公司遂对该手机号码在管理系统上作了两年内不准过户的处理。手机号码被查封后,任某迫于压力与杨某协商,最终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任某以手机号作价15万元抵付给杨某,案件得以终结。

濉溪县法院打破了法院一般只查封房产、汽车等实体财产的传统,尝试执行虚拟财产——“手机靓号”,为破解执行难又开辟了一条新路,有力有效打击了拒执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濉溪研究室)

责任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