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未收回借条 六安一男子反遭老同学拘禁、勒索

2019-07-25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同学之间借款2万,却被要求还款15万,不仅如此,所谓的“老同学”还丧心病狂干起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的勾当!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决定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起诉被告人王某前,以非法拘禁罪起诉被告人朱某根。

案情回顾

被告人王某前与被害人潘某明系同学关系,2017年2月,潘某明因经济周转不开向老同学王某前借款2万元,约定2018年2月6日前连本带利还款3.8万元,如逾期则按5万元还款,并与其签订了5万元的借款协议。签订好合同后,王某前思前想后,觉得5万元太少,又要求潘某明如逾期未还款则需要连本带利偿还王某前15万元,并由潘某明补签了10万元的借款协议。

2018年2月,潘某明按照约定时间偿还王某前3.8万元,王传前并未提出异议,潘某明亦未索回之前所出具的共计15万元的借款协议。只是潘某明并不知道,借的钱虽然还完了,但是老同学王某前却筹划了一个更大的圈套在等着他...

2月中旬,王某前意图以持有的15万元借款协议继续向潘某明索要钱款,并经过事先谋划,同时采用欺骗和逼迫的方式索要。2月18日,王某前一边告知潘某明可以继续借款,同时又告知堂弟王某因为潘某明欠钱不还,让其冒充放贷人员,谎称向潘某明借款15万元,并以让潘某明先支付3万元利息的方式索要债务。

当日下午,王某前将潘某明约至六安市东大街某饭店,让潘某明先交3万元利息以便向其堂弟借款15万元。但是潘某明当时只有2.5万元,为了把戏做足,王某前还自掏腰包借给潘某前5千元,凑齐3万元,堂弟王某收到潘某明的3万元的转账后,便借故先行离开饭店。与此同时,王某钱又找到被告人朱某根,称潘某明欠钱不还,并将欠款15万元的字据通过手机发送给朱某根,让朱某根带人将潘某明控制住逼迫其还款。朱先根遂邀约李某某、小胜(身份不明)等约10人在六安市东大街某宾馆内,持刀等待。

当天下午4时许,王某前见潘某明已将3万元转给其堂弟王某,便谎称带潘某明到朱某根等人埋伏好的宾馆内取贷款,对老同学十分信任的潘某明一进入宾馆房间内,便被朱某根等人手持刀、棍迅速控制住,并且用王某前买来的绳子将潘某明捆绑起来,逼迫其还款。后王某前带朱某根等人前往东大街饭店吃饭,留下三人看管潘某明,下午5时许,潘某明一边与看管人员闲聊,一边伺机寻找机会,终于趁看管人不注意时抢过对方砍刀和甩棍,逃离宾馆并迅速报案。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时认为:被告人王某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又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朱某根非法拘禁他人,两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淸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作出上述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难免会因种种困难找身边的朋友借钱,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方都要规范“借条”的格式,规避双方日后扯皮的风险。还款时,要注意保留还款证据,且将借条收回,如若遇到任何一方想以“借款”之名义,行违法犯罪之坏事,应及时报警处理。(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