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安网讯 7月22日-25日,广德县王涛、王新等2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广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历时4天,该案一审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该案系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也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宣城首例涉黑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以王涛、王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操纵地下赌博行业,在一定区域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公诉机关指控了被告人王涛、王新等28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12项罪名、67起具体犯罪事实和9起违法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以王涛、王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已严重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应当以王涛、王新等28名被告人在组织意志之内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以王新、任少华等人在组织意志之外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重婚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