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开展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2019-08-13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近日,阜阳市政办下发通知,部署全市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是:市政府规章及2019年1月1日前,市政府发布以及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和国家政策的,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及明显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的,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已被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已被新的文件涵盖或替代的,予以废止。对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宣布失效。对主要内容合法且需要继续执行,个别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和国家政策、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予以修改。

本次清理的原则,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和“谁起草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清理标准,提出清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清理原则和标准自行组织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侯媛媛)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