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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检察蓝”守护“天空蓝”——旌德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办案组”工作纪实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9-06 18:53:10

2018年,旌德县检察院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的整合,打造“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的生态检察模式,在诉讼监督部成立“生态检察办案组”,赋予办案组刑事检察和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的职能,更好地实现办案资源优化,为该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筑牢生态检察“屏障”。

积极探索,顺势而为

2017年底,旌德县检察院组织人员到福建省和黄山市进行学习交流,同为生态福地,两地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成立专门办案团队的做法,给旌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带来新的启示。

去年7月,旌德县检察院在原有的诉讼监督部成立生态检察办案组,由2名员额检察官和2名书记员组成,专门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损害国有资源等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们成立生态检察办案组,既是契合当前旌德县的发展形势和工作重点,也是针对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分开审理导致办案过程偶有脱节的实际。”旌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汪平说。

自办案组成立以来,旌德县检察院生态办案组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构建起“刑事惩戒+生态赔偿”的办案模式,在对生态环境犯罪“重打击”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

重拳出击,协作联动

公共利益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所以很多案件的办理,绝不是检察机关一个单位“单打独斗”就能完成的。为实现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旌德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办案组已经建立起一系列联动工作机制。

办案组积极对接“河长制”,和河长制办公室签订协作机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河流生态行政执法监督,坚持打击违法犯罪和促进生态修复相结合,积极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缴纳生态救济方式的运用,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治理格局,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而在食品药品行业监督方面,该院积极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关于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助机制》,对食药领域内的违法犯罪形成打击合力,落实最高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专项监督活动,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促进食药安全领域严格依法有序监管。

为了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办案组积极探索,引入巡回检察与“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延伸生态领域法律监督触角和范围。

以案为鉴,营造氛围

旌德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办案组成立后,办理了挽回国家经济损失80余万元的白沙水库水污染公益诉讼案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个个案件的高效办理和广泛宣传,让越来越多群众关注旌德县检察院生态检察组及其所专注的公益诉讼事业。

徽水河是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近期以来,旌德县检察院生态办案组办理了一起在该水域非法捕捞的案件。在办理此案件时,检察机关在追究刑事责任和要求对鱼种进行增殖放流的同时,对涉案人员提出了向公众道歉的要求。

“我们希望通过办理和宣传这些案件,对老百姓起到一个警示作用,滥砍滥伐、非法挖砂等行为,不仅损坏了资源,更恶化了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环境。”生态检察办案组组长刘成瑛说。

为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旌德县检察院聘请知名律师和自媒体共8名“绿盾志愿者”,运用公益随手拍功能,广泛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余结红 查丹)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