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
长安网群: 合肥 淮北 亳州 宿州 蚌埠 阜阳 淮南 滁州 六安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铜陵 池州 安庆 黄山 广德 宿松
 
安徽长安网首页>> 基层动态>>  
基层动态
合肥庐江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 半小时审结8案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9-10 12:52:43

安徽长安网讯 9月5日下午,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由该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王红兵独任审判,依法公开开庭集中审理赵某某盗窃,庞某某、刘某、徐某、汪某某、朱某某、王某某、时某某危险驾驶等八起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并全部当庭宣判。

依法启动速裁程序。“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司法改革决定,2018年10月26日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在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在上述八起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为各被告人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各被告人同意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立案后,审判人员核实了各被告人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认为符合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条件,决定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集中开庭审理。

简化程序不减权利。法院在开庭前向各被告人发放《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充分告知被告人适用“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庭审过程中,法官调查核实了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及合法性,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和适用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询问了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等的意见以及最后陈述,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获得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 

每起案件庭审用时平均不足5分钟。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直接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公诉人意见,并当庭宣判。上述八起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宣判共计用时30分钟,审结一案平均用时不足5分钟。涉案的八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首次使用表格式刑事判决书当庭送达。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次集中宣判后当庭向公诉人及被告人送达的判决书是表格式判决书。该表格式判决书通过“表格式”模板与具体案件信息的结合,法官只需要按照表格所列明的被告人、辩护人基本信息,公诉机关指控情况及量刑建议,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权利告知等项目进行填空即可实现文书即时生成,实现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文书。每份判决书仅一张纸约800字,内容精炼、说理清晰、重点突出,一目了然。

此次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刑事案件,是庐江法院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为缓解人少案多、提高办案质效的一次有益尝试。庐江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在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努力实现“简案快结、繁案精审”,使当事人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都能优质高效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庐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