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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司法局:人人履行赡养义务 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9-19 17:39:21

安徽长安网讯 “周主任,感谢你们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我们老两口解决子女赡养的问题,我们现在吃得饱穿得暖,身体状况也有所好转,谢谢你们!”9月12日一大早,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八旬老人程某的电话,老人向中心为他们夫妻俩提供的无偿法律帮助表示感谢。

据了解,家住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街道的程某夫妇都已年过八旬,程某88岁,万某86岁,夫妇二人生育两男四女,共六个孩子。因年岁过高,身体虚弱,程某双腿连续行走不能过百步,只能在室内扶物移步,万某因病于2017年初开始卧床不起,两人均丧失劳动能力,仅靠政府每月定期核发的几百元救济金无法解决生活费用和治病医疗费用。六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各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不同,主张赡养父母的方式也不一致,有的认为送去养老院,大家平摊费用,有的认为大家轮流接回家照顾,有的认为父母有救济金,不用出钱,各方意见不一致导致推诿了近一年的时间,村、镇两级组织多次调解均没有结果。后程某也卧床不起,万某的身体状况继续恶化,无奈之下,老两口委托了大儿子于今年3月份来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随即指派钟鸣镇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陶建国办理此案。办案人员接受指派后,积极与六为子女联系,说法说理,希望能够协商解决,可惜子女间分歧太大,达不成一直意见,办案人员只能起诉至义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子女不仅应在物质上对老人予以帮助,也要给老人精神上的慰藉。法庭上,面对含辛茹苦养大自己的父母,六个子女都愧疚不已。最终在法院和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老人与六位子女达成协议:老夫妇俩由其中五人共同赡养,两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三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小女儿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负担赡养费。

老年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今年以来,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涉及老人维权的案件28件。今后,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本着为弱势群体服务的精神,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于养育我们的父母,他们在家庭生活中依法享有受赡养扶助的权利,而我们作为子女更应努力履行好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老人,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要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标准略高于或不低于家庭成员的平均水平,并应照顾到老人生活习惯的特殊需要,使老人吃喝满意。

(2)对农村中缺乏或丧失劳动力的老年人的口粮田、自留地、承包地,由赡养人帮助耕种,收益归老所年人支配,不得强行索要或和扣留,也不得强迫老人干力所不能胜任的农活或家务劳动。

(3)对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或有困难的老人,赡养人应负责照料和治疗。医疗费用除老人享有公费医疗外,不足之数由赡养人负责。

(4)对老人死后丧葬事宜应尽到为人子女的责任。

(5)对老人精神上的安慰,主要是对老年人要尊敬,说话要和气,不能对老人粗言恶语,伤害老人的自尊心。

(孙欣)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