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熟人欲打招呼 疏忽大意酿成血案

2019-10-09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路上碰见朋友想打个招呼是人之常情,但却不小心让朋友丢了性命,自己也面临高额的民事赔偿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事就发生在了曹某身上。日前,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曹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今年6月29日晚上8点多,被告人曹某从山南一所学校食堂驾驶两轮电瓶车下班回家,发现前面骑着自行车的是自己的熟人罗某,便想上前打招呼,于是加快速行驶,并欲超车。但曹某警觉意识不高,在电瓶车速度过快、车大灯已经坏了的情况下,驾驶电瓶车靠近罗某时既没有鸣笛示警,也未及时刹车,打招呼不成酿成了追尾事故,导致罗某仰面摔倒在地,随后罗某被送往医院救治。7月3日,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符合头部外伤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驾驶电瓶车,因疏忽大意的过失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较轻,应依法惩处。案发后,被告人曹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经社区矫正机构调查,亦符合社区矫正条件,遂做出上述判决。(芦习文)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