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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休宁县实施联处联调机制 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10-12 18:51:41

安徽长安网讯 近年来,休宁县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处置难度大、诉后执行难等问题,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实施矛盾纠纷联处联调工作机制,形成全县上下联动、部门联调、多方参与的“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

分片联处,变事后处置为事先预防

充分整合县直单位、乡镇、基层政法单位和站所、村组资源,按照基层法庭管辖区域,将全县21个乡镇划分为5片,县委政法委及县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牵头一片,组织县直职能部门参加,每季度一次在各乡镇轮流召开联处联调例会,会商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交办督办重点稳定问题。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在会上进行集中交办,落实重点矛盾纠纷化解责任,采用“五个一”工作法(即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和“五定”措施(即定包案领导、定办案人员、定办案时限、定办案要求、定办案责任)保障纠纷化解效果。

分级化解,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参与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级化解责任,主动参与,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发阶段、激化之前。村级排查化解简易矛盾纠纷,实行“村为主”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村级矛盾纠纷一线排查、一线防范、一线处置、一线化解责任,“以奖代补”提高村级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乡镇负责辖区较大矛盾纠纷,各乡镇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形势分析研判会议,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协调化解较大矛盾纠纷。县直部门参与解决疑难矛盾纠纷,针对需要多部门联合参与化解的矛盾纠纷,由责任单位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落实包保化解责任。县级领导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对跨乡镇、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县级主管或分管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

分工协作,变单打独斗为联合调处

矛盾纠纷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单靠一个部门不利于形成工作合力。休宁县通过开展联处联调机制,将乡镇、部门的资源优势最大化,通过联合调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达到法治、行政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强化人民调解,加强了县、乡镇、村、企业以及联合调解委员会建设,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充分运用司法确认制度,促进规范调解协议在制作,提高了调节工作的法律效力。强化专业调解,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物业、劳动社保、环境污染等专业调解委员会,设立专业调解专家库2个,聘请医疗等专业人员16名,聘请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16名,及时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强化警民联调,加强人民调解与公安调解的对接,在基层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及时处理轻微伤害等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治安案件,有效解决了基层公安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强化诉调对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基层法庭发挥能动作用,一方面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参与,超前介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分类处置,变各自为战为协同处置

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实施突发事件分类处置机制。明确突发事件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基本性质、涉及领域和管理归属,将突发事件分为政治安全、利益冲突、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医患纠纷、意外死亡、自然灾害、刑事案件等八大类;建立统一指挥系统,县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县委、政府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和分管职责,分别牵头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落实分级包保责任,乡镇和部门负责处置辖区内、本部门的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的跨乡镇、跨部门、跨地区的突发事件由县级领导包保处置;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部门根据实际和职责,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强化应急物质储备,全县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2019年以来,共处置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溺水等突发事件42起,未发生重大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005起,调解成功975起,调解成功率97.01%。通过实施矛盾纠纷联处联调机制,一是增强了责任意识。各乡镇、部门用于当担,增强了主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意识,增强了为民执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责任意识。二是维护了和谐稳定。实施联处联调机制,便于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集中处置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矛盾纠纷、重大稳定问题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三是明晰了工作职责。通过实施联处联调,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部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职责。乡镇守土有责,加强基层平安创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部门充分履职,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四是推进了法治建设。联处联调机制进一步畅通了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实施司法确认制度,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合法性,提升了调解解决诉讼案件的有效性,更加促进了和谐稳定。(吴志松 盛宇震)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