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可自行上传电子证据防篡改灭失

2019-11-14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自今年1月8日起,蜀山区法院在全省率先上线试运行区块链电子证据存证平台,解决电子证据易消亡、易篡改、技术依赖性强等问题。截至目前,平台访问量已达2000多人次,其中电子证据存证214人次,电子证据取证164人次。


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司法证明体系逐步从物证时代进入电子证据时代,电子数据存证的使用频次和数据量显著增长。与实物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存在防篡改能力不足、取证难度较大、转化书证易受损、举证内容难判定等方面问题。


蜀山区法院区块链电子证据存证平台较好解决了电子证据全流程中的这些问题。在存证环节,区块链可以提供规范的数据存储格式、原数据的保障、安全存储具有可追溯性,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在取证环节,区块链数据经由参与节点共识,独立存储、互为备份,方便下载进行举证证明。在质证环节,区块链可以固化取证和示证两个环节,存证的安全性、可信度以及证据的一致性通过后台技术支持进行检验,方便电子数据的证据认定。


据介绍,蜀山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区块链电子证据存证平台自主上传查询机。企业、个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通过实名认证后,利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可直接上传需要存证的电子证据、照片等。

“比如,当事人签订网上电子合同后,可以立即将电子合同上传平台进行存储保全,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性,合同双方无法修改与反悔,有效防范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蜀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双方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直接从平台上下载合同保全证书进行举证证明,起到证据保全的作用。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