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海:用脚步丈量职责,做群众身边的 “法律贴心人”

2020-01-02  来源:安徽长安网

他,是一名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从“初出茅庐”到“老练专家”,他用了十八年。平日里,他经常和老百姓打交道,说话条理清晰,语气温和,戴着一副眼镜更显得颇有文人气质,群众来找他咨询法律问题,他总是能耐心细致地讲解,群众有困难,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解决,他也从不吝啬自己的笑容,总能让困难群众感到心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朱云海同志的青春岁月如春风化雨般抛洒在基层点点滴滴的法律服务之中,一步一个脚印丈量法律服务工作职责,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做好群众身边的“法律贴心人”。

学以致用

做好一名“法律服务员”

法律服务工作是一项神圣而专业的工作,需要与时俱进的服务理念,也需要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朱云海深知夯实基础的重要性,认真谨慎的对待每一起案件,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在民商事合同、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领域为基层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考虑到旌德县范围内尚无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老百姓遇到损害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要跑到外地寻找鉴定机构,可谓费时费力费钱。他想方设法找到省内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定期来县城做司法鉴定,许多伤残人士不便行走,就上门出诊且不收出诊费用,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享受到司法鉴定资源,高效便民。

法律服务不仅体现在诉讼案件代理中,还应融入到老百姓的生活中、企业的运营中、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工作中,形成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于是,他积极推进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宣传“法律事先防范的功能”,担任十多家民营企业、政府事业单位,镇村组织的法律顾问,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强化法律服务功能。

甘于奉献

做好一名“法律援助员”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在基层,“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还很多,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公平正义对贫困群体显得尤为重要。

2019年8月旌德县俞村镇一名近六旬的贫困户许某(政府重点扶贫对象)在扶贫干部的带领下来到所里咨询,许某一生的积蓄五万元两年前经朋友王某担保借给外乡人刘某,由于刘某做生意亏本一直未还钱,现许某已体弱多病,急需钱治病,多次催要未果。

朱云海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许某持有的借条尚有一个月就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在与刘某、王某联系未果的情况下,建议立即诉讼维权。由于许某的案件性质无法进入常规的法律援助体系,而许某身上只有几十元钱,他决定免费代理。诉讼至法院后,法院立案必须先预交诉讼费800元,这对许某来说根本没有经济能力,要等到年底变卖农作物才有钱,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与紧迫性,朱云海自己垫付法院诉讼费尽早立案。之后法院通过多次调解,许某的合法债权得到及时维护,许某也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体现了法律服务对贫困人群“雪中送炭”的重要意义。

学法普法

做好一名“法律宣讲员”

朱云海作为宣城市“七五”普法“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十几年来孜孜不倦地做好法律知识的“播种机”。他所在的法律服务所每天都会有人来咨询各类涉法事件,基层老百姓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很细微又很庞杂,他规定接待群众咨询一律免费,在点点滴滴的接待法律咨询过程中将法理说透,将问题理清,把矛盾化解。每一次咨询就是一次法律宣讲的过程,使得法律宣传不再停留一种固有形式,转化成一种常态化的工作制度。同时他也积极组织和参加普法宣传活动,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机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讲法释法,确保群众听得懂、用得着。

尽职尽责

做好一名“人民调解员”

2009年以来,他一直担任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坚持有案必调,由于有些调解申请人在外地,只能是周末或节假日才能回来处理案件,他从不拒绝,放弃节假日休息的时间根据调解对象的需求加班调解。他始终坚持依法调解,始终把法定赔偿标准放在第一位,力求法律与情理相结合,不仅使得事故中伤者得到该有的赔偿,也让赔款人赔的心服口服,使得事故双方矛盾得到化解。

一个清晨,朱云海突然接到交警队的电话,旌德县俞村镇205国道路段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一中学生被大货车碾压死亡,死者亲属聚集几十人将货车扣留在国道上,并将国道堵住,不允许来往车辆通行,一定要让肇事车辆先赔偿到位,一时交通堵塞,矛盾不断升级。他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与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干部对接,了解情况后迅速在村委会搭建事故调解平台。中午来不及吃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及代表同意的情况下,立即进入调解状态,由于案件赔偿数额大,死者亲属情绪不断恶化,县有关领导及近百名公安干警到达现场,矛盾不断升级,国道通畅迫在眉睫。调解工作在紧张有序中进行,终于在下午五点钟达成协议,款清事了,事态得以平息。

心存感恩

做好一名“爱心传递员”

朱云海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深知基层尤其是农村有许多需要爱心帮扶的人群。在平日的诉讼代理案件中,遇到贫弱人群,能少收一点就少收一点,确实困难的能缓就缓、能免就免,将爱心融入到法律服务当中,让那些贫弱群体不仅能“打得起官司”,也能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体会到爱和善。“退一步海阔天空”、“一笑泯恩仇”、“百善孝为先”、“让他一尺又何妨”等等传统文化的真善美在每一起案件、每一次调解中得以传递。

“众人拾柴火焰高”,在生活中,他倡导同学同事对农村家境困难的小学生进行帮扶,亲临家中进行慰问和沟通,并与其所在的学校及村委会进行互动,共同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培养他们感恩、奋进的情怀,将奉献与爱心继续传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朱云海将继续肩负使命,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为困难群众撑起坚实的“保护伞”,送上温暖的“小棉袄”,让法律服务更“贴心”,更“暖心”!(旌德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