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2020-02-07  来源:法制日报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1月25日,大年初一,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宏武没有和家人一起欢度春节,而是赶往距离安庆市几十公里外的怀宁县,参与县领导接待的一起群众来访,就来访人员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解除餐饮、旅游等服务合同方面的质疑,从法律角度予以分析解答,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第一线,处处可见“王宏武”们的身影。这些来自安徽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的前沿,参与走访排查、宣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提供法律服务,做好党和政府决策参谋,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精准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连日来,《珠城律师告市民朋友一封信》经“蚌埠发布”“蚌埠日报”微信公号等平台发布后,被当地群众在微信朋友圈广为转发。这条微信列明在疫情期间拒绝接受隔离治疗、编造传播谣言等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敬告市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安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平台,推送权威渠道发布的公告、通告和卫生防护知识,组织律师和专家解读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为疫情中的广大群众及时送上“法治快餐”。


“我们引导律师用专业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等第一时间传播到群众手中,精准法治宣传能有效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社会信心。”合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文说,在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同时,还积极参与舆情引导,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为防控疫情营造了良好氛围。


为提高疫情防治宣传的知晓率,安徽各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协助社区、乡村开展走访排查返回人员工作时,还进村入户进行法治宣传。特别是宣城市,全市98个基层司法所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村入户,深入摸排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情况,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此外,安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相关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精细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


1月29日,淮南市司法局牵头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顾问团。


在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基础上,法律顾问团由全市资深执业律师、法律实务专家、公职律师等15名法治专门人才组成,明确为市政府(含市防控应急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处理与防控应急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等7项职责,旨在积极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等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化解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社会矛盾。


与淮南市一样,安庆、宿州、阜阳等市都在第一时间成立由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在服务群众的同时,积极做好参谋服务,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为当地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有关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处理,以及法律服务和行政执法指导等,确保每一项举措、每一份文件合法合规。


在法律服务供给上,安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保证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仲裁委、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窗口正常在岗在位同时,为减少群众聚集流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全力运行,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安徽法律服务网,为群众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安徽各地的律师协会还倡导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通过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参与疫情防控公益活动、社会捐赠。


精确掌握社区矫正人员防控


“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1月30日上午,在安庆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调度会上,安庆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彪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勇担使命、敢于奉献。


安庆市司法局建立了每日疫情防控调度机制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做好系统内干警疫情防控的同时,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每日“零报告”制度,动态掌控社区矫正人员疫情,倒逼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将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控置于重要位置。


宣城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对请假外出前往、途经疫情高发地区或已返回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掌握人员接触情况,逐人登记,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疫情管控。每日通过信息化手段与社区矫正对象联系,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


滁州市司法局制定了《滁州市司法局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时期不批准请假外出和居住地变更申请,每天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动态掌握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宣教,督促做好自我防护,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全市2151名社区矫正对象无1例感染。

目前,安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制定应急措施,加强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核查请假外出前往、途经疫情高发地区或返回的社区矫正对象,并掌握人员接触情况,逐人登记在册。对曾赴疫情高发地区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特殊管控措施,要求就地隔离观察。暂停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报到、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等聚集活动,减少入户走访,充分运用监管平台和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利用电话报告、网上巡查核查和网上教育,避免集中活动。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