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
长安网群: 合肥 淮北 亳州 宿州 蚌埠 阜阳 淮南 滁州 六安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铜陵 池州 安庆 黄山 广德 宿松
 
安徽长安网首页>> 扫黑除恶进行时>>  
扫黑除恶进行时
扫黑除恶 纵深推进
——庐江法院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大盘点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3-06 20:31:35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前启后、深挖根治、重点攻坚的关键之年,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庐江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机关部署要求,多举措推进专项斗争步步深入,取得明显成效,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七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盘点全年工作,关键词主要有:

关键词之一:责任担当

院党组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先后院党组会六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三十二次,以院扫黑办为“运转中枢”,紧跟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战略安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专项斗争。院党组除充实扫黑办人员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需车辆、物品、办公经费等人财物优先保障; 领导率先垂范,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院长、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分别担任被告人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潘某、郭某某、马某某“套路贷”诈骗案,被告人许某某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审判长并主审,切实将履行政治责任聚焦到组织指挥上,体现在审判实效上, 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的局面。                                 

关键词之二:快审快判

2019年,庐江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32 件 978人,面对较上年559件增长了31%案件数的工作压力,该院加强审判力量,快审快判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九类犯罪案件79 件185 人;涉黑涉恶11件81人,已判决7件6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刑的21人,县域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的高压震慑已经形成。如被告人许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诉机关2019年9月9日提起公诉,该案32名被告人、34名辩护律师、11项罪名、6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上百本卷宗、四个不同的羁押场所,庭审准备和阅卷工作量极大,合议庭放弃国庆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2019年10月9日开庭,2019年11月6日宣判,判处被告人许联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刑罚,均并处罚金。

关键词之三:打财断血

该院出台了《庐江县人民法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部门在对已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涉及财产刑中执行中创新、完善查证手段,加大查控力度和范围。如对被告人蔡某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财产刑执行立案后冻结被执行人周扬3万余元,查封机动车五辆。此外, 该院推动实现公、检、法之间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有效衔接,依法准确指导、审查侦查阶段“黑财”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对公安、检察机关没有查清黑恶势力及其成员财产状况的,及时要求补查补证。如被告人许某某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院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许某某等人房屋、机动车、挖机等财物及多个银行帐户依法进行了审查、甄别与确认,并形成判决,为精准认定“黑财”,有效执行财产刑,为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打下了良好的的基础。

关键词之四:深挖彻查

该院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对十八大以来已审结的6973件民间借贷案件和2018年以来审理的502件聚众斗殴等刑事案件是否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进行进行拉网式摸排,推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条战线的力量在日常工作中不留死角筛查涉黑涉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提出刑事案件黑恶势力犯罪线索1条,民间借贷等民事审执案件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4条;及时完成了县扫黑办转办的周某某、郭某某、李某某、陶某某等反映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对于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等问题,分别向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家单位提出司法建议6件。如在审理被告人许某某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被告人陈某某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发现上述被告人的非法采矿犯罪暴露出全县在矿产资源开采、保护方面存在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故建议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采矿业专项整治、检查,做好“行刑衔接”,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矿产资源领域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关键词之五:协同作战

庐江法院对重大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的协调配合。2019年,该院派员参加市、县委政法委和扫黑办等部门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专案会商会、碰头会、线索审核会等会议56次。对在侦、在诉的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上级督办案件,提前介入,为事实认定和证据收集等提供必要的参考意见、建议,把问题解决在起诉前。如在被告人陈某某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本院发现公诉机关遗漏部分罪行,公诉机关接受本院建议后予以补充起诉,确保不枉不纵。建立案件台账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专人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收集、整理,逐案登记、跟踪,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审判动态,确保有据可查、随有随报,随用随得;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涉案数据、信息做到同步一致,统一认识,为形成打击合力提高信息支撑。

关键词之六:弘扬正气

该院在院内网站、微博、微信等阵地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编写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二十一期,开展法律政策解读、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 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果,宣传先进事迹;将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等文件汇编成册,供全体干警学习;结合“双提升”工作,制作专项斗争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宣传海报、条幅等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办公区等场所悬挂张贴;组织“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开展社会宣传。如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干警赴包保乡镇、共走访宣传了18个镇(园区),30多个村、社区,70余户居民,发放了5000余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诉讼服务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以案释法,如在上述涉黑涉恶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均通过县扫黑办组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参加旁听,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庐江电视台制作了专题片进行宣传报道,提高了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参与度,弘扬了正气,充分展示出人民法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王红兵)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