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020-03-13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去年以来,宣城市检察院通过建立“护鳄检察室”、开展生态大巡护、普法宣传等方式,精准高效助力扬子鳄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办理影响生态环境诉讼

去年以来,宣城市检察院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针对在扬子鳄国家级保护区内破坏生态、影响扬子鳄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提起5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625亩,清理被污河道283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4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57吨,追偿生态修复费用79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食品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宣城市检察机关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2019年5月,宁国市检察院对徐某某、陶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提起公益诉讼,这也是宣城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同时,宣城市检察机关也联合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区内药房、学校进行突击检查。2019年11月12日,宣州区检察院与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区大药房等安全进行大检查,检查采用事先不告知的方式,对不符合规定的药房责令整改。2019年11月13日,又对市区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三防设施不到位、垃圾桶不符合规范等问题责令7日整改。

依法保护国有财产安全

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也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依法保护国有财产,不仅事关法律准则,更关乎老百姓谋福祉、利民生的国家大计。泾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追回被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共计210万元,一审获得法院支持。旌德县检察院履职中发现多家建设单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计201万元,未予收缴,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现相关行政机关已收回建设费用,保护国有财产安全。

在公共安全领域,宣城市检察院坚持民生导向,针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燃气安全、加油站安全、游乐设施安全等领域,开展了“保障公共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活动期间,实地走访了52个小区,排查了电梯70余部,发现安全隐患43处,发出检察建议27件。

积极办理英烈保护案件

“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将公益诉讼作为保护英烈权益的重要手段。

宣城市检察机关积极办理英烈保护案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如墙体脱皮霉变、展板错别字等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此外,立案办理了罗某、郭某在互联网上侮辱抗洪英雄李夏及赵某在微信群里侮辱董存瑞案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了解,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8件,立案149件,发出检察建议73件,提起公益诉讼20件。为把握新形势,适应新时代,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宣城市检察机关加强统筹规划,健全完善内外部协作配合机制,积极稳妥进行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开展了对于可能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及时立案查处,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戴丹丹)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