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警方重拳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

2020-03-16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网络黑灰产,指的是电信诈骗、钓鱼网站、木马病毒、黑客勒索等利用网络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在疫情防控期间,铜陵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主动作为,深入开展“网络黑灰产”线索梳理核查、落地抓捕打击工作,一举抓获“网络黑灰产”犯罪嫌疑人10名。

近日,铜陵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接到公安部推送信息:铜陵市居民傅某涉及黑灰产犯罪。接到信息后,侦查员立即展开侦查摸排工作。

铜陵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吴国兴:“傅某在铜陵工商局登记开办了一个假的公司,然后利用公司在银行注册了两个银行对公账户,通过我们对对公账户资金流水的分析发现,确实是涉

2月26号,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傅某抓获。经审讯,傅某交代了自己是在何某、胡某的教唆下办理银行卡,并出售牟利的。

吴国兴:“胡某和何某从2019年开始在铜陵地区收购了大概有40多套银行账号,然后转卖给了莆田籍男子。”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胡某、何某以及莆田籍男子都只是中间商,这些银行账号最终是出售给台湾的诈骗团伙使用。

吴国兴:“莆田籍这个男子就是专门从事黑灰产的生意,以黑灰产为业,他是专门收购国内的所有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对公账户,一套对公账户,包括银行卡、企业代码证、包括U盾、银行账号,一般的价格是在12000到15000之间出售给台湾籍的男子,然后提供给电信诈骗的台湾籍犯罪团伙,进行银行转账,拆帐、洗钱这些活动。”

在掌握犯罪线索后,民警立即进行收网,一举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吴国兴:“为了贪图蝇头小利,出售、出卖自己的个人银行卡信息、个人的银行账户的话,从目前我们刑法规定来说,它已经不是普通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犯罪的行为,因为它涉嫌到了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罪,涉嫌到了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同时还涉嫌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些都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