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检察长会议部署2020五大重点工作

2020-03-19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3月13日下午,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各项检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任务。

宣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边疆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从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市委和省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砥砺初心使命,展现积极作为,服务大局持续深入,法律监督持续加强,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检察改革持续深化,从严治检持续发力,基层基础持续巩固,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分析了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短板,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2020年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按照打造“价值检察、规范检察、开放检察、特色检察、卓越检察”总体思路,更加自觉地把履行检察职能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市做好疫情防控、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聚焦重点任务安排,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价值导向,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突出惩治影响社会稳定犯罪,深化检察环节矛盾防范化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涉法诉求。

要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法治宣传,切实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推深做实市委“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头兵”培育工作,全力办好“501”系列案件,持续推进“打财断血”,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切实发挥治理作用,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要主动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加强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紧扣市委“1+8+N”任务落实,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完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抓好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落实。深化“河(湖)长制+检察”“林长制+检察”机制运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进生态环境修复。

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化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强化涉企业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依法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但对涉黑涉恶、罪行严重的,依法必须捕必须诉的,坚决依法惩治。

要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做好检察机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

二、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要坚持提质增量,做优刑事检察,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做足监督增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办好职务犯罪案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要突出精细精准,做强民事检察,树立统筹发展理念,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

要注重扩容提效,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专项带动,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工作实效。

要围绕多赢共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把准工作定位,突出公益诉讼重点,积极开展“等”外探索,优化案件结构,提高办案效果。

三、坚持目标导向,纵深推进检察体制改革。

要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加强检察官员额管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责任,释放内设机构改革效应,积极推进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要优化办案绩效评价,认真贯彻《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要求,加强全省检察业务考评办法研究,充分发挥检察官绩效考核作用。

要实化检察业务管理,规范案卡填录,打造精品案例,强化分析研判,全面推开工作听证制度。

四、坚持精准导向,着力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要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创新培训方式,强化实务培训,加强人才培养,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提升。

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院领导班子,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

要重视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和舆情应对。

五、坚持严实导向,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责任。

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严实作风,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严。

要扎实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强化思想引领,加强警示教育,严格纪律执行,促使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要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坚持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零容忍”,强化纪律刚性约束。

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权运行方式发生的重大变化和省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着力构建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制度执行。

要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主动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整改,切实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会上,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林秀通报了2019年对基层院检察工作的考评结果,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汪祥林宣读了市院表彰决定,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周军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建议。

宣城市检察院领导、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参加了会议。(宣城检察)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