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结果作为业绩评定晋职晋级重要依据

2020-03-26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从今年起,安徽法院开始实行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述职工作,中级及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分别向高级及中级法院就本院执行工作进行述职,述职内容包括本级及辖区法院执行案件质效和管理指标情况、执行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9个方面。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执行局长业绩评定、晋职晋级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报告述职工作具体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会同政治部、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定期报告述职原则上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但若上一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存在应当报告述职情形的,可以随时启动报告述职程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局长不仅要全面汇报执行工作,还要接受评议“打分”。按照要求,上级法院现场对述职的法院执行工作及执行局长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判。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经组织述职法院党组审定后,通报至下级人民法院党组,作为执行局长业绩评定、晋职晋级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述职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执行局长所在法院要提出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15日内书面报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