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执源治理 促当事人自动履行

2020-04-02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有了这份证明书,以后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贷款的事也能顺利办理了!”3月26日下午,刘某从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官手中接过《自动履行证明书》,刘某如释重负。据悉,这是利辛县法院推动执源治理工作以来发出的第一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刘某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与闫某共同为张某担保,从王某处借款15万元。张某逾期未还,王某将三人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被告刘某、闫某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主借款人张某无力还债,两名担保人都认为自己并非借款实际使用人,三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近日,担保人刘某主动联系了法官。原来,刘某在办理贷款时,被银行告知因其有案件在法院未履行不予批准。刘某这才履行了全部义务,拿到了法院出具的《自动履行证明书》。

“有了这份证明书,你的贷款问题应该能解决了。”法官在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的同时,告知刘某其履行义务后可依法向张某追偿。

日前,利辛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深入推动执源治理的意见》,要求在立案阶段主动向当事人双方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对联系方式明确但未及时履行的义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其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七日内,向其送达《自动履行催告书》;对于自动履行完毕的案件,符合条件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酌情减免案件受理费,并可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