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中院及时调处土地承包纠纷案助春耕

2020-04-03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一起涉及63户村民承包地的恢复原状纠纷,经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得到妥善解决,既保障了众多农民的春耕、备耕生产,又减少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促进了社会稳定。

2017年,张某某承包了村民杨某某等63户的土地,并对耕种土地改挖鱼塘。因张某某未能及时缴纳土地承包费用,经63户村民多次催要未果,以致成讼。经法院协调,双方就承包费的给付达成一致,调解结案。后因资金不足,张某某未能按调解书履行承包费的给付。为此,村民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将承包地恢复原状后交还村民耕种。一审法院判决后,张某某不服,上诉至池州中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认识到此案虽然标的不大,但涉及人多,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很有可能会引发群体事件。考虑到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又是春耕备耕关键阶段,为及时化解纠纷,减少损失,避免农户往返奔波,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磋商协议细节,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某交还土地并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土地承包费及土地恢复费用合计40万元,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唐金法 陈金玲)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