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报四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20-04-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安徽通报四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芜湖:通报二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无为市昆山镇新华村党总支副书记柳正余在扶贫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柳正余作为帮扶责任人和自然村包片干部,明知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刘某某户新增人员马某某为某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却直接将其认定为新增贫困人口,致使其违规享受有关政策,直至2019年9月被发现后清退。2020年1月,柳正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南陵县弋江镇五一村党总支原书记鲍明灯低保补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08年至2015年,鲍明灯作为时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明知时任村干部叶玉花丈夫马某某不符合农村低保户申报条件,仍同意叶玉花以自家房屋被拆、丈夫身体不好为由申报低保户,致使马某某违规享受农村低保补助共计3.3万元。此外,鲍明灯、叶玉花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11月,鲍明灯、叶玉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宣城:通报二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广德市桃州镇和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汪敏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时任桃州镇和平村党总支书记汪敏,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同意将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杨某户,作为2016年度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上报,致使杨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2019年12月,汪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宁国市宁墩镇宁墩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高晓东审核五保户把关不严问题。2007年至2011年期间,时任宁墩镇宁墩村村委会主任高晓东,不认真履职,工作不实,对五保供养申请审核把关不严,致使4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了五保供养待遇。2019年5月,高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