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安网讯 4月29日,合肥市召开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合肥市将于6月1日起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上牌工作。新标准实施前售出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可在三年过渡期上路通行。
合肥将增设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全市范围增设多个登记上牌服务点和上门送服务等方式,采取“线上申报、后台审核、线下领取”的模式,实现宣传、推广、办理、安装的“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网上办、就近办、快速办。
合肥将在现有电动车上牌点的基础上,依托邮政网点布点,新增多处上牌点,设置固定登记点和流动登记点。
不符合上牌标准的车辆设有三年过渡期
自6月1日起,合肥将对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车实行线上备案后台审核,发放为期三年的临时通行标志,过渡期内允许上路通行;对上牌需求量大的企事业单位或小区,公安机关可视情况上门办理服务。
2021年起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被处罚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上牌期间,公安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管控模式,严查两轮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未悬挂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主动登记上牌。
2021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合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