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强化五项举措抓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2020-05-07  来源:安徽长安网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来,省高院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要求,在省委坚强领导及省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下,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赵正永、张坚案为反面教材,突出“四联四增”,强化五项举措,靶向施治、力戒虚功,推动警示教育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深刻领会、提升站位。深刻领会中央及省委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要求上来。3月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后,省高院于当日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纪委《决定》《通报》精神,传达学习李锦斌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研究贯彻措施。4月10日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对政法工作及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努力在思想深处受教育受警醒。及时落实中纪委处分决定,停发张坚退休工资,按程序取消其相关待遇。

二是真抓实学、以案示警。编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汇编党内重要法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等5本学习资料,通报张坚案等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国家监察》警示教育专题片,做到线上线下结合,增强以案示警效果。院机关26个党支部和两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进一步责任到人,全面学、全覆盖,对标对表开展警示反思与研讨交流。16个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分别为辖区法院作1次宣讲辅导报告。

三是以上率下、深入研讨。把反对形式主义作为突出要求,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3次集中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和厅级领导围绕“如何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以张坚为代表的两面人两面派作斗争,如何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等5个问题逐一发言,发言材料会前报党组书记审核把关,15名班子成员和厅级领导还以普通党员身份,分别参加所在支部警示教育和反思交流,机关纪委委员列席部分支部专题研讨,防止重“形”不重“效”。

四是立行立改、深入整治。从中央纪委《决定》《通报》中指出的一些典型和具体问题着手,及时对张坚干预插手案件进行复查和督办。就中央纪委《通报》指出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具体案件以及法官与律师结成利益链条问题,在院机关和各中基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就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信息化项目进行专项检视,针对检视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修订管理办法,堵塞制度漏洞。

五是分级督导、压实责任。三级法院分别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对下督导工作意见,建立包保督导机制,由班子成员和厅级领导干部结对包保督导中基层法院,每两周至少到包保法院开展一次工作督导,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个层级。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分别与各中级法院“一把手”进行政治监督谈话。省高院政治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级法院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严防走过场。依托《安徽法院简报》编发“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刊,反映全省法院警示教育情况,切实做到学扎实、查细致、改到位,营造浓厚氛围。(省高院警教办)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