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检察机关 “五个维度”助推民营企业稳发展

2020-05-07  来源:安徽长安网

今年以来,滁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回应企业需求,不断做实援企稳岗、做好法律服务、做优法治环境,帮助民企克服疫情影响,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政治站位有“高度”。高度重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和省院薛江武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召开全市专题会议,研究《全省检察机关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落实举措,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印发《全市检察机关落实“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制定“351”工程任务分解表,切实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执法办案有“温度”。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依法不批捕1件1人、不起诉7件13人,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宽缓的司法环境。如明光市院办理一起工程建设民营企业负责人李某等6人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因一名架子工在建筑施工现场搭建平台疏忽,平台一侧未固定导致1名瓦工坠亡。案发后,李某等人主动超额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对方谅解,达成赔偿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李某等人具有自首、赔偿、取得被害方谅解且认罪认罚之情形,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依法对李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件的办理既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同时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督办落实有“力度”。健全案件督导督办机制,通过深入办案地现场督办、听取专题汇报等形式,加大对涉民企重大案件督办力度,完成督办案件4件,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省院交办的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监督案办理过程中,市院分管领导前往全椒县院进行案件督办,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并协调公安、法院及有关部门进行会商、解决,全椒县政府表示将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办结此案,以免久拖不决,督办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市院的指导督办下,南谯区院依法快捕快诉一起犯罪嫌疑人利用企业复工复产需要大量口罩,谎称可以帮其购买一次性口罩实施的诈骗犯罪,涉案额36余万元,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人仅用3天时间即向法院提起公诉。

帮扶指导有“速度”。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走进55家帮扶企业200余次,调研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职工返岗等情况,梳理企业在复工复产现阶段中可能存在的难点、痛点和风险点,从行政管理、商事合同风险、劳动用工和刑事风险多方面帮助指导企业排查隐患,共收集涉及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融资租赁等方面的问题30余条,为企业协调法院执行活动2件;会同卫健委对重点企业开展防疫专业指导4起、现场接受法律咨询40余次、协助外调购买口罩1500个;赠阅以案释法类图书220余本,制发《关于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提醒及相关法律知识解答》法治宣传手册近500份,助力民营企业跑出“加速度”。

服务措施有“新度”。建立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受理“绿色通道”,在检务工作区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岗,开通民营企业专门咨询电话及邮箱,提供疫情防控、合同履行、劳动关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实行专人专岗,统一受理登记、认真审查分流、依法快速办理,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涉民企案件8起,提供法律咨询、解答90余次,提出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制度意见建议16条,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回复。滁州市院在审查某工程建设企业的来信时,发现其证据材料不齐全,且当事人暂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补充材料,滁州市院主动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与当事人一一核实后录入系统流转,并向其邮寄送达了受理通知书,真正实现“让检察机关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