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注重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2020-05-13  来源:安徽长安网

按省高院和市委统一部署,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市中院党组专题研究制订全市法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成立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李玉科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和其他院领导为成员,在分管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把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作为今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扎实稳步推进。

亳州中院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省高院《关于六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同时按照“四对照四检视”要求,深刻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等问题,形成整改问题清单。

亳州中院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注重工作结合,努力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与“执法司法规范年”活动相结合,聚焦“程序、执行、诉讼服务、监督”四个方面,围绕“四项清单”,做到边整改边规范边立制,全面规范司法行为。二是与审务督察相结合,重点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审判执行等工作职责、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开展经常性审务督察和专项督查。通过审务督察,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严谨、高效地做好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严格执法,规范司法,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三是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全力抓好案件审理。中院党组先后多次视频调度执法办案工作,要求抢抓执法办案进度,做到应结尽结、应办尽办。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