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一次法律援助的温情

2020-05-20  来源:安徽长安网

“太感谢胡主任的帮忙,要不然我们这家人就没法过了!” 王晓华(化名)眼含热泪地说。“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以后只要有法律求助,拨打12348电话就行了。”灵璧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居彦面带微笑地说。

神秘失踪

2019年9月25日下午6点多,灵璧县城某小区王晓华一家人急得团团转。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王小飞(化名)没有回家。全家人轮流拨打王小飞的电话,可电话总处于关机状态。时针指向了晚上8点,一家人把所有亲戚的电话打了一遍,都杳无音信。王晓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会不会儿子出事了?“报警吧!让警察看看可能找到。”这时,才有人想到了报警求助。于是王晓华和妻子钱敏(化名)急匆匆地赶到了辖区派出所。经过简单地了解后,民警判断王小飞极有可能在钓鱼的时候出事了。跟谁一起钓鱼?在哪里钓鱼?什么路线?王小飞家人没能给警察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因为时间太晚,无目的地找人显然是徒劳无功,只能等到第二天天亮。

幸福家庭

王小飞与妻子胡美娟(化名)是大学同学。大学期间就确定了恋爱关系。王小飞身高1.85米,身体健壮,大学时候就是学校篮球健将,业余时间取得了篮球项目二级裁判员的资格证书。胡美娟大学期间在学校团委任职,十分活跃,虽说没有闭月羞花之容貌,也算得上一个端庄大气、知书达礼的女孩子。两个人谈恋爱双方家庭也都十分满意。大学毕业回家后,王小飞没有像其他同龄人疲于参加各种考试,而是成立了自己的健身公司,当上了老板。胡美娟负责健身公司的日常管理。两个人的生活甜甜蜜蜜。2018年初,王小飞与胡美娟举办了隆重的婚礼。两百位亲友见证了两个人的爱情盛典。幸福的生活由此拉开了帷幕。2019年初,王小飞和胡美娟生了一个儿子。全家人高兴得不得了,一切都往夫妻俩憧憬的美好方向发展。

致命垂钓

2019年9月26日,接到报警的王警官一大早就赶到了灵璧县移动公司。把王小飞的手机号码提供给工作人员。经过手机追踪定位技术,工作人员查到了王小飞的手机所在位置为灵璧县开发区西集村的一个小河边。于是,王警官立即根据手机定位赶往现场。大老远,王警官就发现有个人面朝下在水里漂着。显然是经过一夜的浸泡,人漂了上来。接到通知后,王晓华全家人立即赶到了现场。看到尸体后,王小飞的母亲和妻子当场晕了过去。警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事发现场架有高压线,但是没有设立警示标志。王小飞应该是在垂钓期间不慎将竿子与高压线发生接触,触电后倒入水中死亡。触电死亡的高压线段,产权属安徽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由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灵璧县供电公司经营的35KV向阳515线路主干线延伸而来。

温情援助

王小飞的突然离世,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痛。儿子才刚刚几个月大,健身公司成立时因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没有回笼而欠下了十几万元债务。王晓华全家顿时陷入了困境。王小飞去世后,安徽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灵璧县供电公司均没有向其亲属赔偿损失。胡美娟以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向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对两家公司起诉索赔。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立即审查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的规定,于是安排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成艳和代雅莉为胡美娟等三人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了胡美娟等三人,深入研究案情,积极从各方面入手,把相关的证据材料准备齐全后,向灵璧县人民法院提出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

正义审判

2019年10月31日,灵璧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小飞被电击死亡案,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灵璧县供电公司应当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胡美娟等三人损失290512.50元;被告安徽某药业有限公司应当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胡美娟损失290512.50元。两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均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依法组成了合议庭进行了审理。2020年4月3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决灵璧某药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胡美娟损失481687.5元。

接到终审判决后,王晓华家人十分激动,立即赶往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