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对公账户违法犯罪人员 合肥警方喊你们投案自首

2020-06-09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针对买卖对公账户违法犯罪人员,警方下发通告敦促其投案自首,即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买卖对公账户违法犯罪人员亲友应当积极规劝行为人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行为人送去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有买卖对公账户行为拒不投案自首的,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凡知悉买卖对公账户违法犯罪人员情况等信息的公民,应积极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惩处。

对于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企业对公账户的,按程序规定,公安机关通报相关部门对相关个人实施五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合公宣)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