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法院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

2020-06-09  来源:安徽长安网

作为“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二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近期,铜陵两级法院认真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司法机关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5月9日,铜陵两级法院及时召开“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对“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措施进行了详细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动员会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来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过程要严抓落实,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用好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以张坚案为典型,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全院干警大会以及各支部开展的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对“三个规定”内容进行再次深入学习、广泛讨论,确保广大干警对“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精神内涵有深刻把握。

三、全面自查自检,力求实事求是

铜陵法院干警把握“三个规定”的精神和要求,广泛开展了摸底自查、申报表填写。集中申报对二零一五年以来,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干预案件办理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排查。在申报过程中,强调广大干警要克服个人情面,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突破“零报告”,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各法院对干警梳理排查的基础信息进行了甄别,市中院对集中申报情况进行了汇总整理,并将汇总情况及时上报省高院。

四、建立常态机制,加强日常督导

目前,“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已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将不断完善。两级法院都对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情况做到如实记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并建立月报制度。对于不按规定记录、上报干预过问情况、有避不回、不当交往的情形,要严肃问责,加大常态化检查监督和问责追责力度。进一步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形成制度约束合力,解决制度执行不严、纪律松弛、管理松懈的问题。(杜萍)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