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顶层政策引领 合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0-06-18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近日,蚌埠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由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十一届市委第158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2021年基本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格局;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使公共法律服务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一是推进“三大”领域和群体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基本服务资源,加强全域特别是县域公共法律服建设,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公共服务权益。二是提供“四项”多元化专业化服务。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为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服务,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为市重大商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服务。三是创新“四项”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体系,整合资源推动建立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10”报警电话联动机制,建立评价制度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四是加大“三项”服务保障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科技保障,通过强化服务供给,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推进。五是提出“五项”创新举措。将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定为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高于全省2倍标准,适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司法辅助中心、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已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继续向商事、破产等领域探索;结合蚌埠市人民调解成功经验,提出不断加强“三调联动”,大力开展警民联调,抓实诉前调解,拓展律师调解试点,提升访调对接效果;着力优化蚌埠仲裁委秘书处、仲裁员队伍,加强仲裁机构对外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皖北地区有影响力的仲裁机构;将法律援助、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经费保障,按照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无卷宗调解“以案定补”和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同时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重点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承接、使用、推广工作。结合实际,该市还对附件1《实施标准》、附件2《发展指标》内容进行了重新核定。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不断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和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注重宣传引导,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有关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本地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姜韶光)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