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2020-06-29  来源:安徽长安网

近年来,淮北市司法局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与教育帮扶,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直以来,淮北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人性化、动态化、规范化社区矫正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逐一制定矫正个案,开展个别约谈、定期走访工作。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结合“智慧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和“心岸”APP应用软件,主推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典型案例、弘扬法治精神等内容,传递社会正能量,实现了信息化与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的互补、互联、互促,提升了矫正对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充分利用线下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困扶助。通过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引导矫正对象创业就业,鼓励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困难、克服困难,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机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是法院定罪量刑的一个重要依据。针对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文书不规范、决定机关采信率低等问题,市司法局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创新评估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对调查内容、调查程序、调查方式及文书制作进行统一规范。全面客观进行调查评估,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社会危险性,以及其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深入调查,正确作出分析和评估,提出对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此外,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到严格保守矫正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调查人、被调查对象、被告人或者罪犯相关信息及评估意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水平。

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效果,在各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推行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治、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不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活动,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教育。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室,定期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对有心理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评,及时准确掌握其心理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根据教育培训任务需求,市司法局及时更新“刑事法律讲师团”专家成员,邀请“讲师团”成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授课,让社区矫正对象对法律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从而达到使其认罪悔罪、服从监管、积极改造的目的。(刘泽超)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