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从“心”出发重塑人生

2020-07-03  来源:安徽长安网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简称社区矫正法)。2003年7月经中央批准,司法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马鞍山市是安徽省第一批社区矫正试点市。2006年6月,花山区先行试点,该市社区矫正工作从无到有,经过试点运行,由点到面、从小到大、全面展开。14年来,马鞍山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0.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维护马鞍山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马鞍山法治建设,促进司法文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14年的探索实践,马鞍山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全覆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经费保障基本形成。社区矫正中心集中统一执法管理模式、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黄丝带帮教行动”等社会力量参与多项工作成为特色亮点,受到省司法厅的肯定。全国人大社区矫正立法调研组、省市多位领导、省内外多个地市同行,前来调研考察该市社区矫正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2013年,中央外宣记者团集中采访报道了该市社区矫正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 提高社会认知度

马鞍山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突出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责任,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目标。即突出一条主线,坚持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实现坚守底线、坚持基本、坚定治本三级目标;实施创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手段;强化组织、基础、制度、综合四项保障。

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巩固宣传橱窗、宣传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12348”法网、微博、微信、抖音、微视频等新兴媒体,有针对性、多渠道地开展执法宣传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取得广泛的社会关注。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执法监督员、基层群众、民盟及其他社会帮教志愿者代表、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和子女代表,参加“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强化队伍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

市司法局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全市社区矫正队伍的真实情况,有的放矢地针对社区矫正机构不健全、专职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将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弥补专业力量的不足。

当涂、和县、含山三个县司法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雨山区与“启明心”心理咨询机构合作,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疏导和教育矫治。花山区与“幸福里”社工组织合作,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矫治,典型案例入选“12348”法网案例库,并在司法部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介绍经验。目前,该市建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矫正工作网络,拥有社区矫正工作站和矫正小组1307个。

市司法局与民盟市委联合,整合高校、党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律师、心理咨询师、媒体记者等多方面的人才资源,成立“社区矫正专家志愿团”,对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全市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255人、社会志愿者1447人。

强化部门协作 提高矫正监管

马鞍山市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社区矫正工作,并逐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重点协调推进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衔接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实现无缝对接,避免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定期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人社、民政、司法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四部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督查活动,对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指导,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执法规范化。

强化保障机制 加强救助帮扶

全市覆盖48个司法所社区矫正视频督查系统已经投入使用,视频资源可以全部汇集到省司法厅。2019年6月该市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成功接入全省、全国系统,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区)、乡镇(街道)五级社区矫正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司法局一直鼓励基层工作人员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在每个社区矫正中心均设立心理咨询工作室,聘请心理咨询师对矫正对象进行个案矫治。并将人民调解工作引入社区矫正,发动人民调解员对矫正对象婚姻家庭情感予盾、经济纠纷等情况进行排查和化解,消除安全隐患。马鞍山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就学和最低生活保障,为打造法治马鞍山、平安马鞍山奉献更多力量。(方欢)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