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非机动车等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启动

2020-07-03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为切实加强马鞍山市行人、非机动车和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执法管理,结合电动车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全市文明交通路面整治攻坚战,即日起至8月底,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和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现场:半小时不到5辆“无牌车”被罚

7月1日上午,根据统一部署,艳阳路南湖宾馆路段,交警机动大队机动中队队员正在开展行人、非机动车和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9时30分许,一辆“无牌”电动车迎面而来。“您好,车子未按规定登记上牌,请接受现场处罚!”中队长吴端现场执法,对该市民作出罚款50元、现场警告的处罚,同时告知其尽快前往最近的上牌点登记上牌。半小时不到,先后有5辆“无牌车”被罚。吴端表示,他们将根据自身快速、灵活的特点和优势,随机安排队员上路巡逻,针对交通管理难点、盲点路段,开展机动整治,有效遏制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同一时段,交警花山大队多名警力正在湖东路与湖南路交叉口开展集中整治,半小时内现场处罚了数十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电动车闯红灯、未按规定登记上牌、违法私加遮阳篷、抢占机动车道等。

整治:四个时段重点不同

据介绍,接下来两个月,针对严重影响路面通行秩序的行人、非机动车和电动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部门将分类、分时段开展“波浪式、脉冲式”的集中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执法、强管理”的硬核措施,实现同频共振,形成持续严查严管态势。

根据方案,大整治将分时段开展,共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整治侧重点不同。具体为,第一阶段从7月1日至15日,以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为重点;第二阶段从7月16日至31日,以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各类显性违法为重点;第三阶段从8月1日至15日,以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篷(伞)为重点;第四阶段从8月16日至31日,以低速三、四轮载人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为重点。

根据要求,每个阶段的整治过程中,每个城区路面执勤大队要分别确定不少于2处的集中统一行动岗点,每天上、下午平峰时段要各开展不少于2小时的统一行动。

提醒: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7月1日上午,湖东路与湖南路交叉口,一名骑电动车闯红灯的市民选择接受“惩戒式”处罚,穿上背心,拿起小红旗,路边参加文明劝导;路边,送外卖的快递小哥在完善信息,接受罚款处罚。

“整治期间,各类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照上限处罚,如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罚款50元,并告知车主无号牌两轮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交警花山大队副大队长李家平介绍说,对于现场缴纳罚款有困难的,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签署《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实践活动承诺书》,并按照“参加文明劝导、微信朋友圈集赞”二选一的方式,现场实施“惩戒式”警告处罚。交警提醒,天气炎热,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骑电动车出行,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刘小庆)

责任编辑:孙天艺